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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起步就酿事故 司机负全责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陈慧达) 起步开启转向灯,看后视镜,鸣笛,这些小小的动作或许能避免一起事故的发生。昨日,泉州洛江交警通报一起轿车刚起步就酿事故的案件。

2024年12月24日12时许,市民姚某某驾驶小型汽车在洛江区浮桥村永高人路段起步时,未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与陈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陈某某轻伤、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姚某某违反操作规范,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车辆起步前要先绕车一周观察,起步时要做好“一打一鸣一看”。

“打”左转向灯。目的是给主干道上的后车发信号,提醒后车驾驶人注意安全避让。

“鸣”号,即按喇叭。目的是引起车辆周围的行人或机动车等注意,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看”后视镜(左-中-右)。通过后视镜观察主干道上是否有机动车、行人或非机动车,如有,最好等他们先通过后再起步,以免在车辆起步时发生不必要的碰撞,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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