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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禁卖热水袋 便利店被罚1800元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销售被国家禁止出售的“电极式热水袋”,晋江一便利店被罚1800元。昨日,海都记者从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一起销售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典型案例。

2024年7月3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青阳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福建省某便利店连锁有限公司晋江分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确认在美团平台网店销售“非标热水袋充电防爆毛绒电暖宝暖水袋”产品。

经查实,“非标热水袋充电防爆毛绒电暖宝暖水袋”产品属于2010年11月起即被国家禁止出售的“电极式热水袋”,当事人没有执行进货查验制度购进该产品400个进行销售,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下架并销毁违法销售的产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元、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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