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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杀”屡伤人,事故如何避免?

泉州部分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乱象严重,去年发生多起“开门杀”事故;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呼吁,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

▲新门街人车混行

▲新华路摊贩占道经营

N海都记者

黄晓燕 黄晓蓉 文/图

随着泉州旅游业的持续升温,泉州市区的基础设施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在市区主要街道和热门旅游景点周边,本就宽度有限的人行道,常常被沿街商贩的摊位、随意停放的车辆所占据,使得行人步履维艰,有时甚至不得不与非机动车共享空间。泉州部分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乱象严重,导致“开门杀”事故频发。由于部分机动车停车不规范,乘客在开车门时未能充分观察后方情况,与骑行中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2024年,泉州就发生了多起“开门杀”事故。

在今年的泉州两会上,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关注了关于提升非机动车道品质方面的话题,并提出了几点想法。

现场直击

人车抢行、占道经营隐患多

6日上午,记者在新门街、南俊新街、刺桐北路走访看到,一辆辆电动车从行人身边穿梭而过。有的电动车车主为了赶时间,左冲右突、摇摇晃晃地从行人身边飞驰而过,扰得行人急急闪躲。原本就不宽阔的人行道,霎时间出现了人车混行的景象。

“沿非机动车道往下骑,骑着骑着就发现没有非机动车道了,被逼着往机动车道上骑。”家住市区云谷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她周末都要送孩子到刺桐北路上兴趣班,沿着刺桐北路一直往下,过了东湖街后就进入了快速通道,可是那一带就剩下人行道和机动车道,压根就没规划非机动车道。“每次经过那段路就提心吊胆的,生怕与在机动车道上逆行的电动车撞了。”刘女士说。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市区新华路,在这里同样上演着人车混行的场景。记者骑电动车过了新门街,沿着新华路往西街方向骑行,骑至鲤城区教育局旧址附近,被逼着往机动车道上拐,一家沿街售卖服饰的店面直接用帆布将店门口的人行道围住,用于摆摊。

7日上午,海都记者将情况反映给泉州交警。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根据市民反映,到现场论证,再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同时,泉州交警提醒,各行其道,才是安全之道。

案例

“开门杀”事故多发,曾一周发生4起

泉州非机动车道人车混行乱象严重,导致“开门杀”事故频发。记者从泉州交警部门了解到,2024年泉州就发生了多起“开门杀”事故。

2024年5月7日7时25分,谢某驾驶一部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丰泽区少林路时,将车停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准备下客,此时坐在后排的康某未经观察就打开车门,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骑手全某重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民警认定,司机谢某及乘客康某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2024年7月10日6时50分,谢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丰泽区通港西街辅道,谢某的母亲在车辆后排乘坐。6时54分,在未确认后方是否有来车的情况下,谢某及后座的谢母同时开门,致使辅道内正常骑行的叶某倒地受伤。经民警认定,谢某及其母亲共同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而据丰泽交警介绍,2023年10月,丰泽辖区曾一周发生4起“开门杀”事故。

2023年10月17日晚上10时许,在市区东圣路,周某驾驶一部小型轿车靠右停在路边,打开车门时,后方驶来一辆电动车,开出的车门直接将电动车撞倒,事故造成电动车骑手彭某受伤。当晚11时许,距离事故现场不远的湖心街路段,也发生了一起“开门杀”事故。一辆小型轿车由于后排乘客打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与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电动车骑手郑某受伤。

2023年10月18日晚上6时45分,昌某驾驶一部小型轿车行驶至市区丰盛假日城堡路段,后排乘客张某开右后车门时与同向右侧林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林某右侧胫骨骨折及两车损坏。与此同时,市民李女士在市区宝洲街也遭遇了“开门杀”事故。

委员呼吁 合理规划布局非机动车道

泉州“开门杀”事故频发,在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看来,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因素。

一是非机动车道设计不合理。部分非机动车道设计过窄,难以满足电动两轮车等非机动车的通行需求,导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行人混行,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部分非机动车道路面存在破损、坑洼等问题,影响非机动车的平稳通行,甚至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之间的衔接设计不合理,给非机动车的通行带来不便。

二是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违停现象严重。在市区多条主干道和繁华路段,机动车经常违停在非机动车道上,导致非机动车无法正常通行。此外,一些商户甚至将非机动车道作为自家的“停车场”,长期占用非机动车道,严重影响非机动车的通行。一些商贩在非机动车道上摆摊设点、占道经营,进一步压缩了非机动车道的空间。

三是监管与执法力度不足。对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行为,如机动车占道、经营占道等执法力度不够,致使很多路段的非机动车道长期无法正常使用。民众参与社会共治缺少渠道和路径,对相关投诉举报的处理效果不佳。

为此,九三学社泉州市委员会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强:

合理规划非机动车道。一是增加非机动车道宽度。对现有宽度不足的非机动车道进行拓宽改造,确保非机动车有足够的通行空间。在城市规划和道路建设中,充分考虑非机动车的通行需求,合理设置非机动车道宽度。二是改善路面平整度。对破损、坑洼的非机动车道路面进行修复。定期对非机动车道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路面问题。三是优化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衔接。适当设置隔离栏或绿化带。调整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的衔接设计,消除高差、坡度过大等问题。在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人行道交会处设置明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引导非机动车骑手正确行驶;增设防滑、照明设施,进一步提升通行安全性与舒适度。

加大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执法力度。通过强化执法,树立法律权威,营造全社会尊重非机动车道的良好氛围。一是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处罚。二是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中,编制部门可以将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的处罚权限赋予街道。另外,加大持续巡查力度。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对重点道路、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采用“车巡+步巡”“错时执法”等方式,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及时发现和查处。

完善城市整体规划与建设。一是合理布局。规划新建道路或改造现有道路时可根据非机动车道的设置和通行需求进行合理布局,确保其连续性和完整性。二是优化设施。对非机动车道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路面平整、标识清晰;增设防滑、照明设施,提升通行条件。三是绿色出行。在各个街道合适区域规划出共享单车停车位,进一步优化共享单车停放区域,引导市民有序停放。

社会共治全民共享。一是畅通举报渠道。建立市民举报机制,通过微信等平台设立简易举报途径,鼓励市民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二是媒体加强曝光。媒体可以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批评,形成社会共识和舆论压力。三是公众参与,共建共享。开展“美好出行,你我共创”等宣传活动,提高市民与游客的公共意识,鼓励大家共同参与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的维护与管理,形成良好的出行文化。

律师说法 未按道行驶,若发生事故需担责

如果机动车、非机动车与行人在人行道上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将如何划分?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律师。

北京市京师(泉州)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吴家洪律师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依照法律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不得在人行道上通行。但由于泉州市仍然有部分道路没有设立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开上人行道的情况客观存在,且部分人行道上设有停车区。因此,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驶入人行道应避让行人,如果发生事故,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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