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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革命“五老”人员 生活补助标准再提高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 日前,福建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发布调整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通知,明确从2024年8月1日起,调整我省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

据了解,革命“五老”人员定期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标准每人每月1990元的基础上增加110元,调整后的标准为每人每月2100元。调整补助标准所需经费,仍由省、市、县(区)财政按7∶2∶1比例负担。2024年8月至12月提标所需经费省级负担部分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市、县(区)财政负担部分应及时安排下达,确保尽快发放到位。厦门市所需资金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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