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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万利息 取款时“仅剩”6万?

法院表示,“七天通知存款业务”非必然每7天为结算周期,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N海都记者 林雅璇 通讯员 陈克铖 吴厚鑫

原以为办理业务后会有70万元的利息,可是取款时,却只有6万元利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近日,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公司与银行之间,因通知存款利息争议而产生的储蓄存款合同纠纷。

案件经过:

以为利率2.1%,提取时才发现是0.2%

2022年7月、2023年8月,深圳一公司分别于福州某支行处办理三笔“单位通知存款业务”,预生成业务为“7天通知存款,利率2.1%”。

2023年11月,该公司对案涉三笔业务进行“关户支取”,利率却只有0.2%。公司认为,案涉存款应按7天作为结算周期,并将前期的本息自动转存作为后期的存款本金,三笔通知存款应分别按照约定的2.1%、2.1%、1.45%的年利率计算,至提取之日,银行应支付利息共计70万余元。

银行则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通知存款管理办法》,公司未按规定提前七天通知银行,直接办理支取业务,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经过提示,公司仍继续操作办理提前支取通知存款,而且该公司曾办理过多次同类型业务,银行已履行告知义务。

因计息结果差异较大,该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如要获得既定利率,应提前发出支取通知

法院审理认为,“七天通知存款业务”作为存款类型,因利率标准不同,要求存款人应按要求提前通知支取存款,而非必然每7天作为结算周期。

其次,经深圳某有限公司确认,并结合双方提交的相关内容,该公司应当知悉在某支行处办理的七天通知存款业务,如要获得既定利率,应提前发出支取通知,否则将按活期存款利率对支取金额按实际天数计算活期利息。因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事实主张,法院依法驳回其诉请。

法官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通知存款管理办法》规定,通知存款是指存款人在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业务并非一种交易模式,而是一种受央行准许设立的业务类型,其兼具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的性质,存款人提前通知金融机构约定支取通知存款的方式由金融机构与存款人自行约定。存款人应按通知存款品种提前通知支取款项,并按实际存期计息。未提前通知而支取的,支取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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