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林小燕) 昨日,海都记者从漳州芗城区法院获悉,芗城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黄东标获评“全国模范法官”,这也是芗城区法院继黄志丽法官之后第二个获此殊荣的法官。
1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暨全国法院“双模”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全国40个单位、65名个人分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黄东标同志扎根民事审判一线23年来,担当作为、实干奉献,始终以“如我在诉”的法治理念和为民情怀,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持续位居全省民商口法官前列,所办案件无一上访申诉。
黄东标,先后获评全国优秀法官、全省十佳法官、全省最美劳动者、新时代福建法院英模,荣立个人二等功一次。他推动在芗城区法院设立全省首个小额案件审判庭,该庭所办案件调撤率高达97.8%。组建大速裁团队,建立22间类型化调解室组成的大调解长廊,以全院20%人力化解65%以上民商事案件,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