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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新手机已被激活三个月?

手机被“空中激活”并不鲜见,部分商家称是“行业惯例”;律师表示,这是犯罪行为

N新京报

陈海本以为,自己通过电商平台,买到了比官方售价更低的正品全新手机。但手机到手后,他才知道机子已被“空中激活”。

2024年9月,陈海在某电商“品牌好货”店铺下单了一款成交价5659元的新机,型号为小米14UItra。发现保修期限异常后,他找商家咨询,对方表示,他购买的手机属于“空中激活”机型。

商家解释说,“空中激活”是在不拆封产品包装的情况下完成的。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文章《“空中激活”手机?判刑!》中指出,“空中激活”是在产品出售前便使用应用程序与终端产品连接,对终端产品进行虚假激活,读取原本未激活终端产品的数据信息。

记者了解到,“空中激活”现象并不鲜见,已存在多年,部分商家称这是“行业惯例”。黑猫投诉平台上,共有近300条关于“空中激活”的投诉。对此,广东美利天律师事务所钱洪亮律师表示,提供“空中激活”服务的技术人员,或将面临因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带来的刑事处罚。

消费者

新手机保修期

“缩水”了三个月

陈海是在处理新手机充电器问题时,偶然点开了手机设置。他发现,设备激活信息显示,该机的首次激活时间在2024年6月13日,而他是在9月15日才购买该手机。

电子保修卡写明,维修保修期从同年6月14日起至次年6月14日。这意味着,他享有的保修期“缩水”了三个月。

2024年10月19日,陈海询问商家,“你卖给我的小米14UItra是全新未拆封正品手机吗?”商家答复称,其所售手机均为全新正品未拆封的新机,支持全国联保和官网查验真伪。陈海随即发去电子保修卡信息,商家解释道,“‘空中激活’情况我们链接也是有说明的,会补齐一年全国联保。”

商品快照显示,“买家须知”最后一条写道:由于部分品牌厂家对分销商有激活指标,故我司从供应商处采购到的部分机器已经是激活状态;小米部分机器存在“空中激活”现象,只承诺全新。

同样购买到“空中激活”手机的还有康进。2024年12月4日,他在某电商的“潮美淏品数码专营店”购入一部售价1378元的OPPO K11x手机,面对他“手机是全新正品未拆封吗”的提问,机器人通过聊天框回应“咱家商品保证正品,售卖的均是未激活未拆封的全新手机”。

收到货后,康进察觉到不对劲,便向平台举报了店铺,“按照规则要求假一赔十”。

商家没有应允,称已清楚标明关于激活的解释——本店所售的手机部分存在“空中激活”现象,只承诺正品行货。

探因

为何要“空中激活”?

陈海此前从未听说过“空中激活”,商家表示,这是通过特殊设备输入手机的串码,绑定指定区域的手机SIM卡号,模拟手机进行上网、定位等操作,是在不拆封产品包装的情况下完成的。

广东美利天律师事务所钱洪亮律师曾在代理类似案件时了解到,“空中激活”即技术方使用类似于扫码的机器,在手机包装上扫描,将获得的串码等数据提交到自行开发的软件中,形成包含激活时间和激活地点的激活码,把激活码发送到厂家服务器,与之对应的手机便被激活。

“‘空中激活’大多是批量进行,除了手机,还有多功能耳机、智能手表、平板电脑等设备,经销商委托技术人员完成,每激活一部设备,技术方收费1元或是5~10元。”钱洪亮说。

“空中激活”目的何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曾撰文《“空中激活”手机?判刑!》指出,这种做法的利益驱动,主要在于销售者能够以此提高本地销量以获取厂家的提成,或者从上游供销商跨区域提货以节省进货成本。

某直辖市手机经销商徐洋告诉记者,手机从出厂到各省各级别经销商手里、再到下游商家(品牌体验店、非正规授权店等)的链条里,经销商是“空中激活”的主体。品牌商对不同层级经销商的销售任务量是相对固定的,经销商只有在考核期内(通常为每季度)完成了任务,才能保住所在层级,并分到更多畅销和高端、高溢价产品,以及更多资源和补贴。

多位业内人士都谈道,激活量是厂商有效销售数据的直观体现。长期从事手机回收业务的肖捷表示,“空中激活”手机的主要目的除了完成规定销售指标,另一种是当新手机销量下滑,将“空中激活”过的手机打包批发给回收商,以走量大的形式占据更多毛利空间。

徐洋说,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现在针对原封未激活设备的大部分操作是,A省商家收到B省顾客的订单后,便会找B省经销商帮忙发货,如此,B省经销商有了本地激活量,A省商家也能从中赚取小额利润差。这是品牌商禁止的,但如果B省经销商提前在本地进行了激活,便可以掩盖“串货”行为。

业内人士均表示,“空中激活”早已不是新鲜事,对消费者而言,购买到“空中激活”手机,以激活日算起的保修期会提前结束,或是难以享有后续的包退包换权益,不过,购机价格也可能会相对更便宜。

陈海和康进回忆,自己的购机价格分别比当时的官方价低了几百元和一百元左右。“空中激活”过的设备售价到底比未激活的低多少,徐洋表示没有统一标准,也需要保证卖方有利润。

但这种行为不被品牌方和厂商允许。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在上述文章中写道,“空中激活”并非正常的手机激活,而是行为人未经厂商正规授权的行为。

焦点

“空中激活”是否违法?

“区域保护越严格的手机,‘空中激活’越常见;融合类产品,需要甩货的老型号产品,或是特别挣钱的新型号产品,是‘空中激活’的主要对象。”某通信店老板苏雷建议,消费者网购手机时,可以向商家索要一张备注有手机串码的电子发票,以此避免买到“空中激活”产品,或是有利于后期维权;另外,最好线下购买手机,验货和维权都会更有保障。

陈海说,网购链接里对“空中激活”的说明位于商品介绍的下端,如果商家不特别提示,消费者很难注意到,“就算商家说可以退货退款,重换手机重新导入数据毕竟比较麻烦,并且消费者的感受肯定不好,有种被欺诈的感觉。”

2025年1月5日,记者在裁判文书网输入“空中激活”关键词,检索到38篇文书,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涉及区域广泛,包括辽宁、北京、山东、四川、重庆、湖南、上海、江苏、南京、浙江等。

北京互联网法院《未经拆封已被“空中激活”?网购手机需谨慎!》文章中的案例,“空中激活”虽然未影响涉案手机的售后维保,但“空中激活”属手机出厂后的改动,而出厂后的改动极有可能会影响产品的性能、安全和后续维保服务。

民事纠纷之外,“空中激活”还牵涉刑事责任的追究。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网上检察院在2023年公开了一起从事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空中激活”业务代理的案例。

被告人开发了应用程序及平台网站,导入非法获取的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信息,并输入需要激活的时间及地点,形成伪造的激活代码发送至华为、荣耀等知名企业终端产品激活系统,导致多台手机、平板电脑等终端产品被成功“空中激活”。通过此种方式,被告人共获利20余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该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该行为将导致后台无法依照真实使用情况生成电子保卡,影响了消费者获得真实的售后保障,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钱洪亮认为,“空中激活”行为并未达成字面意义上的“破坏”,也未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实际上是通过自己的编码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了“欺骗”,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更为贴切。严格来说,如果技术方被判刑,从共同犯罪的角度,经销商教唆他人犯罪、明知他人实施犯罪而与其共谋、实施帮助行为等,都构成共同犯罪——没有经销商的委托,就没有技术方的后续激活行为。

“实践中,公民对这方面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委托人和技术人员可能未必清楚‘空中激活’是犯罪行为。”钱洪亮谈道。

(除钱洪亮外,其余受访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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