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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悬疑爱情剧《冬至》迎来大结局。麻醉医生陆嫣在一次上夜班的途中“偶遇”已经死亡多年的好友邓蔓,之后身边的怪事也接踵而至,而陆嫣分手多年的前男友刑警江成屹也被卷入其中。背后隐藏的真相是什么?今天一起来看《冬至》中都存在哪些法律问题。
剧情1
陆嫣在下班回家的路上被歹徒王强跟踪,随后在小巷里被乙醚迷晕。王强趁机拍下了陆嫣衣冠不整的照片,发在了网络上。
疑问:
王强的行为
有何法律后果?
跟踪、迷晕他人,并拍摄他人私密照片上传网络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他人的人格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若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犯罪。
剧中,王强的行为属于窥视他人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隐私部位以及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侵权责任。如造成严重精神损害,侵权人还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同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剧中,根据王强拍摄上传网络的照片内容是否符合“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淫秽性”的淫秽特征、传播范围及影响程度等情节,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王强在上传照片时有侮辱、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剧情2
从小喜欢江成屹的丁婧,一心想报复陆嫣,但又不想暴露自己。于是丁婧用家人威胁自己的“助手”刘雨洁,替她联系王强去拍陆嫣的私密照片。
疑问:二人分别该担何责?
首先,丁婧的行为属于教唆、胁迫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应按照其教唆、胁迫的行为处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以及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的规定,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并应从重处罚。
如果丁婧教唆、胁迫他人帮助其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刘雨洁系受丁婧威胁为丁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提供帮助,结合其具体受胁迫的程度及其事后协助警方破案的表现,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刑法第二十八条的法律规定,应当根据其违法、犯罪情节减轻或免除处罚。
剧情3
陆嫣怀疑当年邓蔓的死与丁婧有关,当面质问丁婧,并曝光了丁婧曾经霸凌过邓蔓的行为。之后,气急败坏的丁婧尾随陆嫣,将其推下了地铁站台,所幸被及时赶到的江成屹救了下来。
疑问:
将人推下地铁站台属于什么行为?
将人推下地铁站台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剧中,丁婧推陆嫣下地铁站台的行为已足以造成陆嫣伤亡,根据其实施该行为是出于伤害他人或致人死亡的目的不同,以及陆嫣的伤情程度,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行为或故意杀人行为,面临治安或刑事处罚。
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目的且造成被害人轻微伤及以下损伤,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治安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行为人出于伤害目的并致被害人轻伤及以上损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
如果行为人出于杀害他人目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可能面临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行为人杀害他人目的因第三方救助原因而无法实现,属于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因行为人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应认定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另外,将人推下地铁站台无论是否导致列车停运,均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根据造成后果的情节,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同时造成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剧情4
邓蔓和有家室的周教练地下恋情被文鹏发现,并被偷拍了视频,而文鹏一直想借机拆散陆嫣和江成屹。邓蔓跳河自杀时,正好被文鹏看到。文鹏将邓蔓拉回岸边,提议她先写一封遗书并录一段跳河的视频,等视频录制好后,他再将邓蔓从河里救出。可邓蔓跳河后,文鹏却没有施救,看着邓蔓溺亡。
疑问:
见死不救
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见死不救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取决于行为人是否负有法定救助义务,以及是否故意不履行这些义务。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只能从道德层面予以谴责。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行为人负有法定救助义务而故意不履行导致严重后果的,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邓蔓与文鹏共同策划假死视频,文鹏是组织者和具体实施者,邓蔓因参与拍摄遇险,文鹏对邓蔓负有救助义务,其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或不作为故意杀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定救助义务有哪几种?
首先,是法定职责人员的救助义务,如人民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医生等。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其次,是有特定身份关系人员的救助义务,如夫妻之间、父母子女之间等,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负有相互救助的义务。
再次,由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例如,成年人带领未成年人游泳,如果未成年人遇到危险,成年人就负有救助义务。
最后,是其他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例如《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