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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家政人员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

我省出台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十二条措施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出台《关于印发加强家政服务职业化建设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主要针对当前我省家政服务存在供不应求、供不适求,从业人员专业水平整体不强、参加社会保险率低、权益维护意识弱等职业化建设问题,从家政服务技能、就业、权益维护、规范发展、建立机制等5个方面,推动我省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

在家政服务技能方面,《十二条措施》明确,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涵盖了家政从业人员从入职到职业化发展的技能提升全过程。

在岗前培训上,家政企业对新录用人员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在技能提升上,将家政人员培训列入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为民办实事项目。将福建省家政大赛纳入全省一级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在各类综合性职业技能竞赛中设置家政服务类竞赛项目,同一年度可以开展两个及以上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并设置相应奖励。支持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开展家政类相关技能培训,鼓励家政培训机构与家政企业合作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范围。探索依托电子社保卡发放家政服务职业培训券,鼓励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相关补贴补助。

在拓展培训能力上,支持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制定专项培训方案,按项目制方式开展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原则上每人每学时不超过25元、最高不超过80学时的培训补贴,对参加项目制培训取得家政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后,半年内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600元给予培训单位补贴。

在促进就业方面,《十二条措施》提出,全面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在家政领域的运用,把保姆、保洁、护理、幼儿托育、家电维修等家政服务纳入零工平台,扩大以家政服务为主题的零工市场(驿站)数量和规模,为灵活就业群体提供实时岗位查询、求职登记、岗位推荐、即时招聘、权益维护等就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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