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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

每项补贴50万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 见习记者 张声琳) 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闽台乡建乡创合作省级补助项目的公示》。

经各项目业主申请,市、县(区)住建和财政部门审核把关,省住建厅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拟将福清市南岭镇、南安市石井镇等41个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列入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名单。其中,福州有3个,分别是福清市南岭镇、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罗源县霍口畲族乡。

据了解,乡建乡创是福建省首创的闽台合作模式,通过引进一批从事乡建、文创、农业、旅游等行业的台湾建筑师和文创团队开展驻村“陪护式”服务,系统推进乡村环境整治、文化创意和产业培育。待公示期结束,省级财政将按规定给予每个项目5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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