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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三轮摩托挡路 “火暴男”放火烧车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放火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切勿将放火当作儿戏,纵火的过激举动将会落得害人害己的下场。日前,泉州消防通报一起故意放火案。

据介绍,1月11日凌晨3时24分许,泉州市德化县龙浔镇路边一辆三轮摩托车发生火灾,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大火被成功扑灭。事后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第一时间开展火灾调查。

经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和调取起火位置周边视频监控录像发现,该火灾起火原因系人为引起且涉嫌放火。

事故当晚,林某某上班途中,因不满停放于路旁的三轮摩托车上装载的货物影响其通行,一气之下用打火机点燃该三轮摩托车上的纸皮、泡沫等物品,导致车辆及随车物品烧毁烧损。

2月17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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