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吴丹华)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警察叔叔说了千万次,但总有人在法律边缘试探,竟然无证驾驶还醉驾。
2月17日深夜,南安市公安局霞美派出所民警在四季康城小区路段设卡执勤检查时,发现一辆白色小型轿车在路上歪歪扭扭地行驶,拦停之后发现驾驶人面色红润,车内有酒气。民警在现场立即对司机谭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其酒精测试值为8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要求谭某出示汽车行驶证和机动车驾驶证配合调查,谭某却言辞闪烁称没带证件,只能提供身份证号。经查,谭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民警再三追问下,谭某承认刚考过科目三,还未取得驾驶证,当晚在外饮酒后欲返回家中,因距离较近,就心存侥幸开车上路,没想到被查。
经过警方教育过后,谭某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悔不已。案件目前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醉酒驾驶机动车,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不酒驾才能久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