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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家十八年 突然现身分家产

看《无所畏惧2》中律师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剧照

N法治日报

近日,电视剧《无所畏惧之永不放弃》迎来大结局。承接上一季的剧情,本来在良诚律所顺利工作着的罗英子、邱华和夏舒,突然被扫地出门。为了生存,三人自立门户开起了律所。初创业的重重困难和莫名被辞退的背后隐情,一步一步推着三人不断往前走。今天一起来看《无所畏惧》中律师们遇到哪些法律问题。

剧情回顾1

服刑期间逃脱 意图报复

许建设曾委托罗英子和邱华为他辩护,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但许建设入狱后,被其前妻蛊惑,让许建设误以为罗英子和邱华曾对他不利。于是他在服刑期间逃脱,意图报复二人。

说法:

在服刑期间逃脱

构成何罪

经过法定程序,被人民法院定罪处刑并被关押的人在服刑期间逃离监狱的,构成脱逃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在押人员实施集体从监狱、看守所逃跑,逃避依法继续关押或者执行刑罚的,构成组织越狱罪。如果使用暴力手段,聚众逃跑的,构成暴动越狱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动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剧情回顾2

“女儿”“借”走巨款 逃避债务百般拖延

多年来,宋阿姨被自己认的“女儿”何巧慧“借”走了五百多万元。但因为老伴生病要做手术,宋阿姨急需用钱,于是向罗英子求助。但何巧慧为了逃避债务百般拖延,甚至拒不接受法院传票,以拖延开庭时间。

说法:

以各种手段拒不接受法院传票

有何后果

在民事诉讼中,作为被告若以各种手段拒不接收法院传票的,将面临相应法律后果。

如果被告拒不接受传票且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被告没有出庭答辩所产生的不利后果,将由被告自行承担。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因无法进行答辩并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进行质证时,视为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

但是,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是必须到庭的,法院可以依法拘传到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剧情回顾3

“假离婚”后转移财产

何巧慧在自己律师的建议下,和丈夫“假离婚”,将自己的财产几乎全部转移到了其丈夫名下,想借此减少婚前个人债务的偿还数额。

说法:

通过离婚进行债务切割

或担刑责

通过离婚将财产转让到配偶名下以逃避返还婚前个人债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能面临民事撤销、行为无效、承担侵权责任甚至刑事处罚的法律后果。

若债务人在离婚协议中故意将所有财产转让给配偶,旨在规避个人债务,债权人有权请求撤销该协议中涉及财产处置的部分。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并且,债务人配偶的行为属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侵权行为,债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此外,若债务人已进入执行程序,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剧情回顾4

离家18年后突然出现 要分妻子家产

离家18年的丈夫,从未履行过其作为丈夫、父亲的义务,却因欠债突然找了回来,意图和白手起家已经拥有千万家产的妻子离婚,并要求分割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说法:

过错方可少分

或不分财产

原则上,丈夫有权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但妻子可通过证明其过错及自身贡献,争取多分财产或获得补偿。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即使一方长期离家,只要未解除婚姻关系,其间积累的财产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

剧中,妻子的家产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即使丈夫未直接参与创造,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但妻子可主张丈夫长期离家未履行家庭义务,如抚养子女、照料老年人等,导致其独自承担家庭责任,从而要求多分财产或获得补偿。

剧中,这位丈夫长期离家且从未尽过义务,可能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无过错方(妻子)可主张损害赔偿。

若无特殊情况,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若丈夫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或妻子对家庭贡献显著较多,法院可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当调整分割比例,甚至判决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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