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通讯员 陈小东 黄青青) 都说“家和万事兴”,遇到问题,想办法解决才是关键,可南安市民陈某却反其道而行,他不仅选择借酒浇愁,还酒后驾驶车辆。2月25日,南安警方通报了这起案件。
2月22日凌晨5点多,一名男子主动向南安市公安局溪美派出所报警,称自己酒驾了。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一名浑身酒气的男子在南安市区环城路路段等待着民警。经抽血检测,男子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77.4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原来,陈某当晚因为一些家庭琐事闹得心烦,就选择来到南安市区借酒浇愁,其间,因为时间太晚还没有回家,家人打电话过来催促,陈某和家人再一次发生争吵,这让陈某的情绪变得非常激动。凌晨5时20分许,陈某试图驾驶车辆回家,在驾驶摩托车行驶了一段距离后,越想越气的陈某停下车并且报了警,于是就有了上面的一幕。
陈某酒醒后,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醉酒驾驶的严重后果,陈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目前,陈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警方提示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拒绝酒驾,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