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逸之
2月25日,《福州市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
会上介绍,《条例》分为六章共五十一条,包括总则、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方面的内容。《条例》聚焦火灾防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消防规划与建设,实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场所管理,明确相关建筑的消防技防要求,紧抓重点事项管理,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
自建房单层居住人数超30人,每层至少设两部疏散楼梯
消防工作在于“消”更在于“防”。此次消防条例修订重点对火灾防控措施作了专章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既考虑消防安全又兼顾民生需求。
福州三坊七巷、上下杭等历史文化街区部分道路布局较复杂,里面较多为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传统风貌建筑,还有不少是文物保护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不可逆的损失。为此,《条例》对历史文化街区的火灾防控作了专门的规定,要求加强防火巡查,消防安全要纳入日常网格化管理,以及不得在其保护范围内生产、储存、经营爆炸性、易燃性等危险品。
据了解,福州市现有15个工业园区,特别是其中2个化工园区内的一些石化企业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条例》对工业园区以及园内相关企业的消防设施配备、消防应急措施等作出明确的规定。
此外,《条例》从面积、楼层、装修材料等方面强化村(居)民自建房的消防要求,减少火灾发生风险。如村(居)民自建房提供他人居住或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层建筑面积超过二百平方米或者单层居住人数超过三十人的建筑,每个楼层至少设立两部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
托管机构等场所,应增设可联网的独立式火灾报警器
电动自行车作为福州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其停放与充电问题已成为消防管理的重点事项。为此,《条例》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作了具体的规定,如公共场所等配套建设的电动自行车等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应当按照要求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行为。
此外,针对老人、儿童、残障人士等弱势群体,《条例》第十六条明确,福利院、老年人照料设施、幼儿园、学生宿舍或者午休室、未成年人校外培训机构以及托管机构等场所,即使国家消防技术标准未要求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应增设可联网的独立式火灾报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