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销售被虫蛀的中药饮片,晋江某药店罚款2.2万元;销售过期药品,德化某医药商店罚款1万元。3月2日,海都记者从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两起关于药品类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
虫蛀的中药饮片仍销售
被罚款2.2万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池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配合泉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开展药品快检抽检过程中,发现某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槟榔肉眼可见有虫洞性状发生改变,经检验,结论为不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现场对涉案的中药饮片槟榔库存322克进行封样送检,经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当事人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于2024年9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的决定,在最低起罚点10万元的基础上减轻处罚至2.2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本案中,当事人非药品连锁企业,有履行药品进货查验义务,涉案违法货值金额较小,无违法所得且无证据证明涉案中药饮片虫蛀后有对外售出,未造成药品安全事故,同时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符合相关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根据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处罚。
案例二:
销售过期药品
医药商店被罚万元
2024年9月12日,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涌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依法检查中发现,辖区内某医药商店销售过期药品,构成了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经综合考量当事人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于2024年11月20日对当事人作出减轻处罚的决定,在最低起罚点10万元基础上减轻处罚至1万元。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仁和肾宝胶囊、司邦得○R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百灵鸟○R维C银翘片已超过有效期,至案发之日止,涉案的上述药品未售出,货值金额为203元;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初次违法,涉案药品在超过有效期后未售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案发后积极整改,符合相关规定的减轻处罚情形。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予以减轻处罚。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指导,通过约谈对其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指出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引导当事人今后要合法、合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