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沈舜枝
6日,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公布最新惠农政策措施,在稳定播种面积、提升耕地质量和种植水平、培育农业主体等方面给予补助。
建设集中育秧中心,最高补助100万
在集中育秧中心建设方面,对新建1000平方米以上集中育秧中心按投资建设资金总额的20%进行补助,各级财政补助上限100万元。
按粮食生产重点区域水稻种植面积占比及农田整治改造投入进行奖补,每个粮食生产重点区域奖补5万~8万元。
对承包抛(撂)荒山垅田连片或集中整治复耕规模10亩以上、连续三年每年种植一季以上粮食作物的,第一年按复耕面积每亩奖励1200元,第二年、第三年每年每亩奖补300元。
规模种植大豆,每亩补300元
鼓励规模种植大豆及马铃薯。对规模种植大豆或马铃薯2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大豆每亩给予补助300元,马铃薯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对规模种植旱稻2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符合高产高质高效创建要求的,每亩给予补助200元。
对连片10亩及以上种植耐盐碱水稻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每季每亩补助200元。
鼓励蔬菜大棚轮作种植水稻。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30亩及以上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按实际种植面积每季每亩补助200元,符合省上补助要求的可以叠加享受。
新建、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扣除中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后,剩余所需资金由市县按照1∶2的比例进行配套。“连片整治 千亩良田”专项,按不超过项目新增投资额的80%,且每亩财政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4000元进行补助。
对建立百亩以上绿肥种植、秸秆还田和土壤酸化治理示范片,每亩按不超过100元补助,配方肥、商品有机肥每亩按不超过400元补助。
对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1000亩(山区500亩)以上或马铃薯、甘薯200亩(山区100亩)以上的,可申报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项目,按新增投入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10万元。
对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基地3000亩以上或马铃薯、甘薯1000亩以上的,按新增投入50%的比例进行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万元。
一年2500万巨灾天气保险
对完成土地流转、连片种植粮食作物面积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冷链等设施(设备)建设、农产品收购、农机购置、农资购买、种苗种子购买等用途的银行贷款最高给予已付利息70%的贴息补助,单家经营主体最高贴息额度15万元。
开展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开展台风、寒潮等农业巨灾天气指数保险,年度保额250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优先赔付种粮农户损失。
粮食烘干机单机累加补贴,最高10万元。粮食烘干成套设备及附属设施累加补贴,最高18万元。
鼓励农民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签订粮食储备订单,在不低于省公布籼稻谷最低收购价的基础上,对储备订单售粮农民给予每50公斤12元的直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