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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类突出问题

我省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

海都讯(记者 唐明亮见习记者 张声琳) 为确保房屋安全鉴定质量,日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精准防控》的通知,明确对未经检测出具鉴定报告、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房屋结构形式或层数等与实际不符、检测数据不足以支撑鉴定结论等四类房屋安全鉴定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实施精准防控。

通知要求,房屋安全鉴定项目负责人及鉴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测时应在闽政通APP上告知。4月1日起,鉴定机构应按相关要求留存检测影像。其中,视频分辨率不应低于1080P,留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从上传鉴定报告的时间起算);照片作为鉴定资料保存。

通知明确,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鉴定机构现场检测告知、检测影像留存、鉴定自查等情况和鉴定报告质量的监督抽查。

对存在《福建省房屋安全鉴定活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或《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鉴定机构,项目所在设区市主管部门应将其移出鉴定机构名单。其中,鉴定活动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再列入名单;鉴定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鉴定业务或转包鉴定业务、鉴定活动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1年内不再列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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