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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 全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泉州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从3月24日至4月15日,严禁火源上山入林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杨江参 通讯员 蔡丽萍)随着清明节的临近,各地将迎来祭扫小高峰,违规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火灾。近日,泉州晋江两村民焚烧垃圾引起山火,被当地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

3月21日上午10时许,晋江市龙湖镇易通驾校旁山上树木连续发生火情。接警后,镇、村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微型消防站立即启动“135”工作机制(即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邻近联防的微型消防站协同作战),在龙湖消防救援站和森林防火队协同配合下,山火得到控制并迅速被扑灭。

事发之后,派出所第一时间调查取证,经查明,起火原因系附近村民焚烧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进行了安全教育。

据悉,近日,泉州市发布2025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从3月24日至4月15日,全市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清明节期间,各地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旅游用火和林区生产用火叠加,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各县(市、区)按照橙色预警响应和森林高火险区规定发布禁火令(通告),在重点地段和主要进山入口设卡检查,禁止携带一切烟花爆竹、纸钱、火种上山,确保火源火种不上山、不入林。

正值火灾易发期,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增强防火意识,切勿在山林附近或林区、野外烧纸钱、放爆竹、焚香、烧荒等,共同守护绿水青山,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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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交警将严管通行秩序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通讯员 赵美缘) 清明节期间高速免费通行,祭扫出行与近郊游、短途游交织叠加,泉州交警研判,清明小长假及前后两个周末(3月29日、30日,4月4日、5日、6日、12日、13日),泉州热门景区、陵园墓区、农村山区、城市郊区等周边道路交通流量将大幅增加,局部时段、路段车流聚集,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显著上升。

清明假期,泉州交警将严管通行秩序。交警部门将加强对出行集中路段,主要货运通道,涉酒娱乐场所、重点餐饮场所周边路段的执法管控力度,增设临时执勤点,紧盯“两客一危一货”、面包车、三轮车、二轮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从严查处“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分心驾驶、无牌无证、未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带、二轮车等显见性违法及中重型货车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此外,组织开展清明假期及清明前后两个周末夜查统一行动,固化“天天查 时时盯”机制,以整治酒驾醉驾、农村“两违”、“三超一疲劳”为重点,坚持“一车多查”,带动严查其他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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