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法治日报
最近,社交平台上有许多自称“家庭演员团队”“生活演员经纪人”的账号,发帖引流招揽生意,他们宣称可以满足雇主在特定场景的需求,以角色扮演方式充当某人的父母、伴侣、朋友、领导等。这些“出租自己”的人也被称为“生活演员”“家庭演员”。
“家庭演员”所扮演的角色,与雇主之间具有特定的身份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专家提醒,这种雇佣行为还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演员多为兼职
逾矩行为不少
河南人刘昊(化名)是一家“生活演员”公司的负责人,他与合伙人共同经营这家公司已有一年多时间。公司运营模式较为简单,员工多为兼职人员。“他们在各平台运营账号、发广告,有客户咨询后,他们会将需求转发到演员群,有演员接单后,公司再与客户、演员沟通细节。三方达成一致后推进合作。”
这也是目前“家庭演员”相关从业人员的主流运营模式,演员散落在各地,公司相当于中介,线上沟通联系后和客户签约,客户付钱给公司,演员完成任务后由公司发工资。
刘昊坦言,这一行业存在不少乱象:过年租男女朋友回家,有人会有超出约定的亲密行为。商务这类业务也有不规范的,比如名义上只是陪客户吃个饭、应付下相亲,实际却成了陪睡。涉及未成年人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需求也不少,比如帮忙开房住宿、学校犯错找家长。“我们坚决不接这些单子。”刘昊表示。
“接的单子很多都是应付家里人催婚。”齐熙(化名)兼职做“家庭演员”有一年多的时间了,她曾多次扮演过别人的女友、闺蜜等角色。虽然单次出演的报酬要远高于她本职工作的日薪,但随着扮演次数的增多,齐熙内心也产生了一丝担忧——长此以往,自己是否会陷在这些虚构的剧本里无法自拔,模糊现实和演绎的界限。
定价缺乏标准
协议表述模糊
广东省广州市的苏女士为了应对家人催婚压力,通过社交平台联系了一家“生活演员”经纪公司,想雇佣演员假扮结婚对象。
负责人介绍,演员出场费按天计算,具体价格根据顾客需求及演员资质划分不同档位:经验较少的普通演员1800元、拥有多次任务经验的资深演员2500元、专业级别的特约演员3500元,最高档为对演员外貌等有特殊要求的5500元每天的“私人订制服务”。负责人表示,演员的每日服务时长限定为8小时以内,超时需支付额外费用。
针对苏女士提出的假结婚需求,负责人表示可提供两种方案:一种是可以办理假结婚证,除了演员费用,还要额外支付1万元办证费用,若后续补办离婚证须再加价;另一种是与演员去办理真的结婚证,但是苏女士需交纳12万元每年的“领证”费用。
该公司还声称,可以与苏女士签订相关合同来明确各项细节,但苏女士发现条款中存在多处模糊表述,例如未提及续约或终止合作的流程、演员“父母”的出场费未标注如何收费等。因为担心不仅钱可能打了水漂,办假证等行为自己可能还要负法律责任,苏女士最终还是决定放弃合作。
“这价格体系简直混乱到了极点,感觉很容易掉入陷阱,完全没有任何保障可言。”苏女士说。
谈及演员出场费定价,刘昊坦言确实没有固定标准,从几百元到几千元定价随意。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交易往往通过私下转账进行,只有少数服务可以在平台下单。记者咨询一家自称“十年专业靠谱演员”的网店,客服称“线上代打电话直接拍,自己定制剧本剧情一次50元”。而其发来的商品链接显示为“艺术品及周边设计”。
存在安全隐患
泄露个人隐私
“家庭演员”为何有市场?从记者调查情况看,大多数购买“家庭演员”服务的客户在现实生活中面临着各种压力,需要某个角色出面缓解压力,而现实生活中又因各种原因无法找到合适的人,于是只能找人扮演该角色。例如,学校老师要请家长,于是学生花钱找中年人扮演自己的父母;父母和亲友催婚催得厉害,于是年轻人找人扮演假女友、假男友应付差事……
问题也随之而来——为了能够更加真实地完成角色扮演任务,演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雇主及其家人的大量隐私信息。从家庭的经济状况、成员关系,到个人的情感经历、生活习惯等,可谓事无巨细,一旦演员或雇主一方出现道德缺失或不当行为,另一方的隐私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据公开报道,“家庭演员”还可能成为不法行为的帮凶。此前,一女子恋爱期间花钱雇请“假爸爸”,之后虚构“父亲”经商账户被冻结需找关系解冻等事由,以此骗取男友父母、姐姐及其朋友等人共计200余万元。最终,该女子和“假爸爸”犯诈骗罪均获刑。
“这个行业是需要规范的。”在刘昊看来,“家庭演员”说到底是个小众行业,市场需求不算大,甚至都没有专门的类目。行业如果要发展好,需要明确相应标准和规范,特别是涉及未成年人的业务。
□专家提醒
“家庭演员”合同无效
存巨大法律风险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表示,表面上看,雇主聘请所谓的“家庭演员”扮演特定角色、帮自己完成某项任务,双方是雇佣关系,订立的是劳务合同。但是,“家庭演员”所扮演的角色,往往是雇主的父母、配偶、恋人等,他们与雇主之间具有特定的身份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家庭关系,这种亲密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相关的权利义务也应仅限于具有特定身份的主体,因此不得由他人代为履行或假扮当事人履行,否则双方的合同会因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这种雇佣行为还具有很大的法律风险,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有的“家庭演员”和雇主之间因为收费标准而发生纠纷,有的雇主和演员在合作“表演”过程中,被演员借机实施性骚扰甚至性侵害;有的演员在“表演”结束后,依旧对雇主纠缠不休、骚扰不断;甚至还有雇主利用演员去虚构父亲经商账户被冻结需找关系解冻、父母患病等事由,骗取亲朋好友数百万元财产用于个人挥霍,最终导致雇主与演员双双落网获刑。
为什么购买“家庭演员”的服务风险如此之大?首先,雇主与“家庭演员”的这种合同关系,属于不得购买和扮演的身份行为,超出了合法的范畴,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发生纠纷,往往只能按照不当得利或者侵权行为来处理。
其次,雇主一般是需要与演员扮演某种亲密关系,双方往往需要共处一室,甚至处于完全封闭或私密的环境之中,在这种环境下,就很容易逾越实际并不存在的合同的界限,进而发生性骚扰、性侵害或者人身伤害行为。而在这种封闭、暧昧的环境下,作为受害者往往得不到及时的救助,甚至其求救行为难以被家人或外人理解,导致“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再次,雇主与演员之间需要扮演的是亲属关系或其他亲密关系,那么演员就必须掌握雇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如此一来,即便“表演”结束,双方雇佣关系了结,但是雇主的这些隐私和信息却已经被演员及中介机构牢牢掌握,这就导致雇主在演员面前是一种“透明人”似的存在,如果演员心术不正或者另有所图,极易产生泄露雇主隐私、出卖雇主个人信息、跟踪雇主、骚扰雇主甚至威胁雇主等问题。
最后,如果雇主和演员的“表演”还涉及虚构身份实施诈骗、骗取证件、侵犯他人人格权等行为,则双方均可能构成民事侵权或者行政违法乃至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