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女子理疗时 遭紫外线灯灼伤双眼

事发泉州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部门:该诊所涉嫌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事针灸、药敷等,已立案调查

郭女士向记者介绍情况

N海都记者 刘薇 吴日锦 文/图

受朋友邀约来泉州旅游,并到朋友工作的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调理身体,没想到在调理过程中被馆内紫外线灯灼伤双眼,双眼视力严重下降。4月18日,读者郭女士致电海都热线968880求助,“截至3月5日,他们先后给我报销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23153.88元,之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事发至今已两个多月,因理赔未能达成一致,双方目前陷入僵局。对方为她租的房子也将到期。

接到求助后,连日来,海都记者进行了走访核实。目前,该中医诊所因涉嫌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针灸、药敷等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已被部门立案调查。

求助人:

被医馆紫外线灯灼伤

双眼视力严重下降

郭女士今年29岁,来自河南。4月21日上午,海都记者在泉州洛江区安吉路一间出租房内见到她。

“从2月10日晚上发病,直到现在,我的双眼仍旧感觉酸涩、流泪、畏光,看不清楚东西。”戴着墨镜的郭女士告诉记者,今年2月,她在朋友小姜的邀约下来泉州旅游。其间,她到小姜工作的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调理身体。2月8日,黄兴林中医师为她把脉后,开了中医处方药;2月9日,郭姓中医师为她做了中医推拿、正骨、针灸、药敷等治疗,她在给予好评后,获赠一次乳腺结节药敷治疗;2月10日下午4时许,小姜给她做乳腺结节药敷。

“做乳腺结节药敷的时候,刚躺下,我头顶上方大约一米远的一根灯管突然亮起,我以为只是普通灯光。过了一会儿,小姜过来给我敷药。她发现紫外线灯亮了,问是不是我开的,我说不是。然后她马上出去,但是找不到灯的开关,又问了一位医生,医生说那个灯经常亮,坏了,然后把遥控器给她,她把灯关掉了。我大约在灯下待了20多分钟。”郭女士回忆,当晚她从诊所回到家后有点头晕、头疼,到晚上11点,眼睛突然剧痛且不断流泪。次日一早,她赶往泉州市第一医院眼科就诊,医生检查后询问其是不是受紫外线灯照射。她当场联系小姜,“小姜告诉我,当时理疗室的紫外线灯出现故障,自动打开了”。

因疼痛难忍,2月11日下午,郭女士前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一○医院就诊。该院病历显示,其双眼角膜大面积损伤,诊断为电光性眼炎、结膜炎,双眼视力0.3。2月16日复查,双眼视力降至0.25。

“我以前的视力是正常的。”郭女士表示,之后她前往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检查,确诊角膜上皮组织受损、双眼干眼症;3月3日赴广州复查,视力一眼0.5,另一眼0.25。

其间,她联系了泉州弼元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锦澎,“郑锦澎承认,中医馆的紫外线灯对我的双眼造成伤害”。此外,她还了解到,为她治疗的郭姓医师没有中医执业医师证。

郭女士称,因为这事,她原定2月14日前往浙江嘉兴工作的事也“黄”了。她80多岁的奶奶还来到泉州照料她。

“3月初,弼元堂为我租了这处房子用来养伤,租期到4月底。截至3月5日,弼元堂先后给我报销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生活费等共计23153.88元,之后未再支付任何费用。”郭女士表示,她聘请的律师指出,双眼视力均小于0.5,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条款,双眼受损构成十级伤残。

4月14日下午,郭女士拨打了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情况。郭女士说,16日傍晚,她收到泉州市丰泽区卫生健康局的回复,经初步核查,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涉嫌存在违法行为。

截至4月23日,郭女士仍未接到弼元堂的任何协商请求。

记者走访:

多次联系后 涉事诊所发出一份声明

4月21日上午11点、下午2点,记者两次来到位于泉州市区田安北路武夷花园内的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欲就郭女士反映的问题向医馆进行核实。第一次,前台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还未上班;第二次,馆内工作人员表示负责人外出,馆内人员不能接受采访,并给了一个负责人的手机号码,让记者联系对方。

当天下午3点,记者联系上这位负责人,接电话的是一位女性。该女子在得知记者的身份后,表示正在开车不方便接受采访,一切以公司发布的声明为准,随后挂断电话。

21日傍晚,一位自称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法务的男子,向记者发来一份声明。在这份声明中,丰泽弼元堂中医诊所将问题归咎于原导诊人员姜某某“在未经馆方报备及授权的情况下,于2月10日擅自邀约患者至诊疗场所,违规进行乳腺结节药敷治疗;后续更以‘医生’身份自居,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私自前往患者住处实施针灸操作。其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对患者健康造成潜在风险,进而引发纠纷”。对此,郭女士称,她不认可这个说法。

上述声明还称:现经权威医疗机构诊断及持续治疗,患者(指郭女士)眼部状况持续好转,已恢复至正常水平[左眼4.8(相当于0.6,近视75度),右眼4.7(相当于0.5,近视125度),两眼散光50度]。

“这是医馆想推卸责任。”对于这份声明,郭女士无法认同。她说,就诊期间,医馆另外一位郭姓人员无证给她扎针的事,声明中只字未提,“这些人员在医馆里的行为所代表的是医馆认可或默认的行为”。

部门:具体情况正在调查

4月21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丰泽区卫生监督所采访。工作人员表示,丰泽区卫健局接到郭女士的投诉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检查。经过初步调查,郭女士在弼元堂中医诊所中眼睛受到紫外线灯照射的情况属实,中医诊所也承认了该事实。

记者了解到,卫健执法人员在调查中,还发现弼元堂中医诊所涉嫌存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针灸、药敷等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已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针对郭女士反映的理赔协商没有进展一事,执法人员表示,郭女士可以申请行政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