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见习记者 王灵婧 文/图) 5月10日,修订后的《婚姻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记者来到福州仓山区爱情岛婚姻登记中心,见证爱情花开。
10日上午9时许,仓山区爱情岛婚姻登记中心内热闹非凡,前来登记的新人络绎不绝。“我们带了户口簿。”一对年轻情侣到服务台前咨询。“现在已经不需要户口簿啦,有身份证和照片就可以办理。”工作人员解释道。
“很方便,就只需要身份证和三张照片。”林女士和丈夫分别来自四川和湖北,定居福州后因工作繁忙,领证事宜一推再推。“原本以为要请假回趟老家,光路上就得折腾两天,没想到现在10分钟左右就搞定了。刚好今天也是个好日子,又是新条例施行的第一天,真是有意义的一天。”
大厅的角落里,几位见证领证的亲友围坐在一起,家长陈女士正和旁人聊天,她轻轻摇着头,万分感慨:“以前我们结婚还需要到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手续烦琐得很。现在只需要一张身份证,不用十分钟就解决了。”
现场工作人员介绍道,新政实施后在流程上更加简化了,取消户口簿强制要求,借助全国婚姻登记系统实现数据共享,搭配“全国通办”政策,新人凭借身份证即可完成身份核验。这意味着,无论新人在何处工作生活,都无需再为没有户口簿或路途遥远而烦恼,真正实现了“就地成家”,让幸福不再受地域与烦琐手续的束缚。
记者从福建省民政厅了解到,10日,全省办理结婚登记426对,其中“全国通办”37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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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为爱奔波 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
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自5月10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婚姻登记实现“全国通办”,进一步提高了婚姻登记的便利性。民政部近日印发修订后的《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并就“全国通办”政策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的具体受理范围是什么呢?
答:双方均是内地居民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都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也属于“全国通办”的受理范围,可以在任一有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之后,领结婚证不用户口簿了,确实方便很多,那当事人还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呢?
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只需要出具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不再需要出具户口簿。对当事人来说,需要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精简了,办理婚姻登记更加便捷了。在证件齐备、材料准确、核查一致的基础上,婚姻登记机关将为双方办理婚姻登记。
问:为保证当事人顺利办理婚姻登记,还有什么需要特别注意的吗?
答:如果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以及身份信息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证明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离婚”的,应当提供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或离婚证等材料;如声明婚姻状况为“丧偶”的,应当提供已故配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结婚证等材料;如身份信息与核查信息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材料予以证明。
根据新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对所出具证件和书面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出具虚假证件或者书面材料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相关信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问:若办理婚姻登记的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也能适用“全国通办”吗?
答:可以适用。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以后,一方是内地居民,另一方是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和补领婚姻登记证件可以在任意一个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再受到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的限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为外国人,另一方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应到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应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全国通办”以后,离婚申请和离婚登记可在不同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吗?
答:不可以。双方在申请离婚时,可以向任意一个有职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环节和离婚申请必须是同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当事人在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时,需要到受理该离婚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问:当事人的结婚证丢了,需要补领结婚证,具体的方式和以前一样吗?
答:提供婚姻登记档案的方式有一定的变化。申请补领结婚证,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纸质婚姻登记档案。若当事人未获取纸质档案,且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通过异地调档获取当事人婚姻登记电子档案的,经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异地调取档案服务;若档案信息无法通过共享获取到,建议咨询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保管婚姻登记档案的部门,在取得婚姻登记档案证明材料后,再进行补领证件。
问:双方当事人原来都是内地居民,在内地办理的结婚登记,现在居住在香港,身份也发生了变化。这种情况下应该在哪里补领结婚证呢?
答:若一方由内地居民变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双方可以向任意一个具有办理相关婚姻登记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若一方变为外国人,另一方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或者双方均变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华侨的,需要到原结婚登记的机关、工作或生活所在地有相关办理婚姻登记权限的机关申请补领;若双方均变为外国人的,可以调取结婚登记档案,但不可补领结婚证。需要注意的是,身份变化的当事人除需出具办理补领婚姻登记证件的常规材料外,还需提供前后身份为同一人的证明或公证声明。关于该证明或公证声明的开具要求,可具体咨询具有相应办理权限的婚姻登记机关。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