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1版:要闻 下一版  

稳就业促增收 大力提振消费

我省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的年度总体目标

N海都见习记者 罗丹凌

5月28日,省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福建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实施就业增收行动、实施居民减负行动、实施服务消费提质惠民行动、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等7个方面提出30条政策举措,锚定稳定就业、促进增收、提振消费的工作路径,提出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保持同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5%左右的年度总体目标。

实施就业增收行动

稳定就业岗位。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就业,支持企业稳岗。推进“网约式”零工平台建设,促进重点群体就业。2025年,建设1000个以上零工驿站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失业人员再就业10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4万人。

鼓励创业就业。支持初创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加强技能培训。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加快建设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实现人人、处处、时时可接受职业技能培训。2025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0万人次以上,培养高级工以上6万人次。

促进农民增收。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推广实施以工代赈,2025年下达省级以上以工代赈补助资金2亿元以上。

实施居民减负行动

强化生育保障。出台福建省生育补贴制度实施方案,为符合条件的生育家庭发放生育补贴。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指导有条件的统筹区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放结婚消费券、托育券。

增加儿科供给。2025年,全省二、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全面开通儿科服务,实现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医师数超1.03人、床位数超2.5张。

提高医疗保障。扩容建设9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在公立医疗机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实施免陪照护服务工作专项奖补。

优化教育供给。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按规定提高部分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扩大政策覆盖面。2025年,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3.5万个。

加大养老扶持。根据国家部署,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引导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等参加或接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保障重点群体。完善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经常居住地申办低保。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且自愿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给予补助。

实施服务消费

提质惠民行动

养老托育供给。至2025年底,全省累计建成不少于100个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1000个长者食堂、1万张家庭养老床位。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提升餐饮服务。支持福州、泉州申创世界美食之都,鼓励各地加大餐饮消费券发放力度。2025年,举办“八闽美食嘉年华”等系列推广活动50场以上,力争全省餐饮营业额达到2695亿元,同比增长5.5%。

优化家政服务。培育“乐福嫂”巾帼家政服务品牌。2025年,建设10家以上家政企业培训基地,开展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2万人次。

发展赛事经济。鼓励各地充分发挥山水自然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水上、山地等户外运动项目。

繁荣演艺市场。2025年,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100场以上。

深化文旅融合。打造“跟着高铁游福建”“跟着赛事去旅行”等特色品牌,推出10条以上精品文旅线路。2025年,力争全省开展各类文旅促消费活动1万场,实现接待旅游总人数6.9亿人次、旅游总花费9000亿元。

拓展邮轮旅游。支持厦门、平潭等地开发运营“海丝”邮轮航线和特色主题航次,丰富游艇、游船、海钓、帆船等文旅产品供给。

强化入境服务。用好专项入境旅游资金,进一步完善奖补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各类入境游经营主体给予奖补。打造入境消费友好型商圈。2025年,新增推出10条入境旅游精品线路。

实施大宗消费更新升级行动

加力以旧换新。深挖潜力提振消费,推动大宗消费更新升级,激发服务消费潜力。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推动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等我省更多优势产品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促进住房消费。推广“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住房“以旧换新”等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出“购房补贴”“购房消费券”。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多主体收购模式,支持各地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为大学生宿舍、社区养老服务用房、职工宿舍、农民工保障房、人才房、青年公寓等。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2025年,开工城中村改造项目5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4.5万户。

支持汽车消费。推动各地开展汽车改装、租赁、赛事、展览、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汽车后市场消费。支持各地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叠加购车优惠政策支持。2025年底前,力争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超8万个,实现公共充电设施“乡乡全覆盖”。

实施消费品质提升行动

支持首发经济。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开设首店、在闽举办首发首秀首展、开设“福品展示中心”等给予资金支持。打造“福品首发”平台,在重点商圈、步行街、特色商业街区建设首发经济集聚区,培育“首店+”运营载体。

发展新型消费。实施促进健康消费专项行动,支持健康体检、中医康养等新业态发展,规范有序发展医疗美容消费。加大品质电商培育力度,举办2025年中国电商主播大赛,推广“直播+产业带”模式。支持福州、泉州、三明等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试验区,推动发展低空旅游观光、空中摄影、无人机表演、海岛旅游等业态。

内外贸一体化。举办外贸优品中华行(福建站)等系列活动,推动外贸优品进展会、进社区、进步行街。

实施消费环境改善行动

保障休息休假。将合理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作为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鼓励错峰休假、分段休假、弹性作息。鼓励各级工会扩大职工疗休养规模、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保障放心消费。2025年,全面推动市场主体建立公开承诺制度,发展放心消费承诺单位1万家以上,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先行赔付、消费纠纷在线解决(ODR)等机制。

完善消费设施。推动5G网络、物联网等覆盖核心商圈,加快建成一批公共停车场(楼)。2025年,新建5G基站1.1万个,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2万个。

实施限制措施清理优化行动

减少消费限制。支持有条件的景区、博物馆等场所逐步延长开放时间,支持发展24小时营业点。支持大型商贸企业利用自有场地进行外摆促销,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开展临街商铺外摆经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不得变相设置所有制、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基层工会可结合实际在现行规定基础上,每年发放一次工会消费券,用于购买日用消费品和文旅产品等。

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夜间经营市集准入,优化相关证照办理流程手续。对大众消费场所实行“无事不扰”,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检查。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