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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用刷脸来识别个人信息的技术应用日益广泛,从小区门禁、酒店登记,到交通出行、金融支付,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几乎都能见到“刷脸”技术的运用场景。然而便捷的背后,也隐藏着不容忽视的隐忧。
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今年3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办理业务、提升服务质量等为由,误导、欺诈、胁迫个人接受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
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
有权撤回同意
对于如此敏感的人脸信息,采集前应该如何征得个人同意,相关个人和组织又该如何存储、使用、转移和删除呢?
《办法》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的单独同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人脸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便捷的撤回同意的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刘晓春举例介绍:“比如,我们现在同意小区采集人脸,但如果有一天我们认为这个行为存在风险,觉得个人信息有泄露的可能,甚至怀疑小区没有做好人脸信息的保护。这时,就可以要求小区(或单位)提供另外的进出方式,并且可以要求撤回原来的人脸识别同意。”
《办法》延续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思路,针对存储数量达到10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设置备案要求,即应在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以上网信部门履行备案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对于终止应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应当在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并依法处理人脸信息。
遭遇“强制刷脸”时
该如何应对?
前段时间,一位眼球缺失的盲人在营业厅办卡被要求眨眼刷脸的遭遇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介绍,当事的盲人今年80岁,出生仅8个月,眼部就出现异常,眼球缺失,双眼无法睁开,从此成了盲人。而在事发当天,当事人虽未携带残疾证,但眼部残疾的状况肉眼可辨。
对于营业厅以无法通过人脸识别为由不能办卡的做法,当事人提出了疑问:明明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了现场,工作人员肉眼也能确认“人证相符”,为何非要依赖软件识别不可呢?
当您遭遇类似的“强制刷脸”情况时应该如何应对?进小区不想刷脸怎么办?
《办法》针对类似的“强制刷脸”场景,特别是针对残疾人群体、老年人的人脸识别作出了新的规范。《办法》规定:实现相同目的或者达到同等业务要求,存在其他非人脸识别技术方式的,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若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应当为其提供其他合理且便捷的身份验证方式。
刘晓春举例介绍:“通常机场、高铁站都会有刷脸的机器,大部分人会刷脸进去,但如果有人不想刷脸,那么就需开辟一个人工通道,且这个通道不能太烦琐。”
专家介绍,实践中,一些盲人、人脸烧伤患者、阿尔茨海默病患者等,都是在“刷脸”过程中面临困难的群体,为保护这些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办法》规定:处理残疾人、老年人人脸信息时,必须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规定,并遵循最小必要原则。
因此,对于违法违规处理人脸信息的行为,任何组织、个人都有权向网信部门、公安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办法》要求相关部门在收到投诉、举报后要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公共场所采集人脸信息有何要求?
去年,上海的一家健身房在更衣室设置刷脸开启柜门装置而遭到消费者投诉,由于此前没有具体明确的条例支持,健身房并未拆下摄像头,最终消费者将健身房告上了法庭。
此后,上海开展消费领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明确提出公共场所“不刷脸为原则、刷脸为例外”的攻坚目标,针对具有高度敏感性的“刷脸”问题,全市600余家商超门店、6300余家酒店、1200余个游泳馆及健身场所、2900余个公共厕所已完成“强制性”“滥用化”刷脸的自查整改。
公共场所采集人脸信息有何要求呢?针对这一问题,《办法》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依法合理确定人脸信息采集区域,并设置显著提示标识。
此外,《办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宾馆客房、公共浴室、公共更衣室、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中的私密空间内部安装人脸识别设备。
对索取个人照片、视频以及APP采集人脸信息等保持谨慎
人脸信息具有唯一性和终身性,一旦泄露,无法像密码那样更改,危害更为持久和严重。而人脸识别技术作为一种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具有其独特的安全风险。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是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共计20条,将为个人人脸信息的安全应用提供多方位的监管。除此之外,我们每个人又该如何强化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呢?
专家提示,人脸信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甚至还可能威胁公共安全。
专家表示,为了防止人脸信息被非法采集使用,个人需强化人脸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不特定人群分享个人照片、视频,并对一些公共场所、手机应用提出的人脸信息采集要求保持谨慎态度。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何波介绍,在分享含有人脸信息的照片、视频的时候,要采取相关举措,比如限制分享范围。从应用层面,需要设置手机设备APP的权限,定期检查它的隐私设置,同时尽量从官方渠道下载APP。
哪些内容不能随便晒?
端午假期,不少人在朋友圈“刷屏”分享。然而,过度分享可能会带来隐私泄露的风险。
1.不晒车票、机票、钥匙、车牌等。
2.不晒身份证、护照、结婚证等证件。
3.不晒银行卡号和密码。
4.不晒位置信息。
5.不晒开箱视频。
6.不晒老人和孩子的照片、姓名。
7.不晒他人隐私信息。
8.不晒未经证实信息。
国家应急广播提醒,增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不随意向不特定人群分享个人照片、视频,对一些公共场所、手机应用提出的人脸信息采集要求,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