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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入住酒店 半夜遇陌生男子砸门

事发全季酒店厦门中山路植物园店,酒店称系住客酒后误认;律师表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责任

肖女士入住的全季酒店

N海都记者 庄乌沉

实习生 林仁钦 文/图

近日,到厦门出差的肖女士在全季酒店厦门中山路植物园店经历了一个惊魂之夜。凌晨2点左右,她在睡梦中被剧烈的砸门声惊醒,透过猫眼发现门外竟是一名陌生男子。担心自身安全的肖女士躲进厕所并联系酒店前台,男子最终被劝离。

女子:熟睡中被砸门声惊醒,吓得一晚没睡

“凌晨2点左右房门被暴击,因为自己睡得比较沉,不知道敲了有多久,大概我惊醒的时候持续了十几分钟的敲门。真是太可怕了,大家千万别觉得危险离自己很远,一定要保护自己的安全,什么情况下都别开门,哪怕有人来处理问题也不要轻易开门参与,不知道没有房卡的人是怎么能这么轻易上楼的,酒店处理完到现在没有一个解释和慰问。”5月29日,肖女士在某社交平台上反映。

肖女士告诉海都记者,5月28日她到厦门出差,一个人入住全季酒店502房间,当晚她正在熟睡中,迷糊中听到剧烈的敲门声,“他还不是普通的敲错房门,而是用力砸门”。透过猫眼,肖女士看到门外是一名陌生男子,担心对方把门踹开,肖女士赶紧躲进房间厕所,并立马联系酒店前台处理。

过了一会,肖女士从厕所出来,透过猫眼看到,酒店保安和前台先后跟男子进行沟通,好不容易才把该男子劝离。

“事后我很害怕,一整晚没休息,到快天亮才睡着。”肖女士说,她申请退款被酒店拒绝,并说已经道歉解释,还称是客人敲错房门不是酒店的问题,不可能退费。

“动静这么大,应该是有监控和保安巡逻才对。然而,酒店却说这个是房客的责任,责任不在酒店。”肖女士气愤地说,当晚,她听到酒店工作人员在处理时,得知敲门的男子并没有房卡。

酒店回应:已退还当晚住宿费用

5月30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全季酒店厦门中山路植物园店。一位曾姓店长表示,敲门的男子是住在酒店6楼的客人,当天晚上他喝了酒,要到5楼的另外一间客房找他的朋友,不小心将肖女士所住的502房间看成了朋友所下榻的520房间,所以才造成了这次误会。

对于为什么住在六楼却可以进到五楼,曾店长回应,该客人告知保安要去五楼找一同入住酒店的朋友,保安在和前台核实了他的名字,确认他和520房间入住客人为朋友后,才刷卡让他上的五楼,没想到他竟然找错了房间。

“客人是2点28分左右敲的肖女士的门,我们发现后,大概2点30分左右就上去劝离,差不多2点32分左右就将客人劝回了他自己的房间。”曾店长告诉海都记者,整个事情前后只处理了5分钟左右,并没有存在肖女士所说的“持续了十几分钟的敲门”这一情况。

对此,海都记者提出要看事发时的监控,酒店以不方便为由拒绝。

曾店长说,29日肖女士退房时,他们给她道了歉,并赠送了伴手礼。“因肖女士是29日晚上跟平台(肖女士在平台订的酒店)沟通要求退住宿费,但平台判定,她的情况并不符合退住宿费的条件。”曾店长说,5月30日中午,他们经过进一步商量,决定退还肖女士当晚的住宿费用,并已完成退款。

海都记者从肖女士处了解到,平台确实退还了她28日的酒店住宿费用。

律师说法:

酒店有义务陪同该男子前往

对此,福建秦剑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秋林说,在得知酒店住客要到非本人住宿楼层探访朋友时,特别是得知该住客有饮酒的情况下,酒店在为其刷卡后,有义务派人陪同该住客前往,这样不仅可以避免酒店其他住客的休息或者安全受到影响,也可以避免该饮酒住客本身出现摔倒等个人人身安全的情况发生。

陈秋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酒店经营管理者对入住酒店的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责任。事发当晚,酒店相关管理人员在明知该住客饮酒的情况下,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肖女士被该住客骚扰,遭受惊吓。因此,酒店存在严重过失,侵害了肖女士的合法权利,理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住客可以就酒店经营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其损害的后果与酒店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也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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