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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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未设垃圾屋 交房后安装遭抵制”追踪

设临时投放点 推动协商解决

中骏世界城璟悦二期业主质疑,垃圾屋选址与合同不符;开发商称已预留,以交付实际情况为准;镇政府表示多举措推进问题解决

空地上放置多个垃圾桶

N海都见习记者 王凯诺 文/图

交房时未设垃圾屋,交房后物业安装时有业主认为距楼栋太近,将垃圾桶搬走,垃圾被随地堆放(详见5月31日A06版)。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业主买房年份不同,存在2021年、2022年两版不同的购房合同,其中均未约定垃圾屋设置在5号楼西侧。对此,开发商工作人员称需以实际情况为准,已预留垃圾屋设置点,建议业主投票决定是否使用。目前,仓山镇政府已介入协调,设置临时垃圾桶并推动业主协商解决。

业主:合同等存多处差异

“物业准备将垃圾屋设置在5号楼西侧,但翻阅购房合同发现,约定的垃圾屋不设置在这里。”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2021年和2022年买房的两批业主,手上的合同存在差异。张先生向记者展示了两份合同文本:2021年购房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明确“5号楼东侧及16号楼西南侧设置垃圾集中收集点”,而2022年合同则写着“11号楼西侧、16号楼西侧、21号楼东侧设置收集点”。

更令业主困惑的是小区“不利因素特别提示”中的表述:示意图标注垃圾集中收集点位于5号楼西侧,但图片说明却仍是“5号楼东侧及16号楼西南侧”的规划。业主李女士表示:“‘特别提示’图文不一致,购房合同又存在差异,导致业主之间意见不统一,那垃圾屋到底该设置在哪里?”

针对合同条款差异,福州骏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两版合同可能因集团模板调整导致内容不同。关于垃圾屋选址与合同规划不符的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根据现场交付实际情况为准,已预留设置点,建议业主投票决定是否使用。

镇政府:待业委会成立后,投票决定最终位置

那么,后续垃圾屋该如何设置?记者前往仓山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已采取多举措推进问题解决。“为确保垃圾投放需求得到满足,已协调在5号楼西侧设置临时垃圾桶,并要求加强日常消杀管理。同时,我们也督促开发商尽快出具官方说明,明确垃圾屋建设时间与解决方案。”

对于垃圾屋最终选址,工作人员表示:“结合小区现有情况,垃圾屋设置在5号楼西侧较为理想,但目前因为合同问题争议较大,各方意见不统一。建议待小区业委会成立后,可由业主通过投票方式决定垃圾屋最终位置。”在此期间政府将牵头组织协商,充分听取业主意见。针对部分业主的不同看法,政府也会通过沟通解释做好思想工作。此外,若业主对购房合同条款存在质疑,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6月3日,记者回访该小区时看到,5号楼和8号楼楼下的垃圾堆已被清理,空地上放置了多个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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