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梁展豪)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36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药残留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其他问题。
泉州欢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17日),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州市仓山区永一佳超市销售的螺丝椒(购进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南平市裕达百姓超市有限公司延平玉屏分公司销售的扁豆(购进日期为2025年3月7日),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漳州市品泰食品有限公司2025年2月10日生产的塔兜王酿造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执行标准要求,采购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阿芳餐饮配送中心。漳州市品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延平区四方桌餐厅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5年3月5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标称厦门市好森逸食品有限公司2024年12月15日生产的炭烤味鱿鱼条,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大田县喜仕多便利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