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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人声、网暴“挂人”、窥探居家摄像头……

AI之下 人格利益如何保护

N综合央视 界面新闻 中国新闻网 最高人民法院公号

未经许可AI化使用他人声音、非法控制他人家中探头“窥探”……互联网时代,出现了不少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等人格权的问题。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权,与传统侵权有何不同?整治网络信息侵权乱象问题,又需要怎样的合力?

刷短视频时发现 配音竟是自己

殷某某曾为甲公司录制录音制品。甲公司将该录音制品的音频提供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以该音频为素材进行AI化处理后,形成软件产品,该产品使任意文字内容都可以以殷某某的声音展现出来。乙公司将该产品对外出售。丙公司购买该软件产品后,又包装成自有软件产品提供给用户使用。

……就这样,殷某某的声音被层层销售,本人却一直被蒙在鼓里。

后来,殷某某发现一些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的视频中使用的是基于自己声音制作的配音。经查,上述视频中的配音来源于丙公司的软件产品。殷某某并未授权上述任何公司将自己的声音或音频AI化。

于是,殷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公司、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三个公司连带赔偿损失共计60万元。

□说法

声音作为人格权益 具有专属性

声音作为一种人格权益,具有专属性,任何自然人的声音均应受到法律保护。利用AI合成的声音,如果能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关联到该自然人,可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法院审理认为,三家公司未经殷某某许可AI化处理其声音,构成对其声音权益的侵害。甲公司、乙公司未获得合法授权,AI化利用殷某某声音具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丙公司通过合理价格购买相关产品,对乙公司软件产品未获授权一事并不知情,无需承担赔偿。最终判决:乙公司、丙公司向殷某某赔礼道歉,甲公司、乙公司连带赔偿损失25万元。

控制他人家中探头 远程观看还截图

随着智能家居逐渐普及,不少家庭安装了网络摄像头,也让某些人打起了“窥探”的主意。

2020年,韩某通过聊天软件,非法获取他人家中网络监控摄像头账号、密码等信息,添加到自己手机或电脑上,非法获取他人家庭监控摄像头的控制权限,远程观看他人家中画面,并将部分画面截图保存。截至2022年5月,韩某登录并控制的监控摄像头共193个。韩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审理法院认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行为。韩某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终韩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法官表示,智能家居普及后,非法获取智能家居设备控制权的违法行为日益增多,对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带来严重挑战。案例也提示公众加强对智能家居设备账号密码的保护,防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非法买卖人脸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人脸照片、视频等公民个人信息也是刑法保护的对象。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人脸照片、视频等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2021年6月起,徐某通过其社交账号自他人处购买约130套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包括公民的动态人脸图等信息)和1套软件。在未经游戏账号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徐某用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和该软件解封多人的游戏账号,还对外有偿出租该软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给社会人员,用于解封社交账号、游戏账号。徐某获利约6000元。

2021年8月起,李某通过使用徐某提供的软件,采取人脸识别、完成观看任务视频等方式为他人解封社交账号,还将从多个渠道购进的公民个人信息(包括人脸照片、视频等)转卖,获利约3万元。徐某、李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法院最终判决李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发表观后感 却被粉丝投诉“网暴”

网友仅是针对某相声演员的演出发表观后感,却没想到持续遭到其粉丝网暴。

在一起案件中,涉案账号系某知名相声演员的粉丝超话账号,由孟某手机绑定、高某身份信息实名注册,两人共同管理使用。

陈某观看演出后,通过自己的社交账号发布观后感,因意见不合,与该相声演员的粉丝在网络社交平台发生争执。

此后,涉案账号发布多条信息,将陈某的社交账号等个人信息置顶公示(俗称“挂人”),列出陈某的多条与粉丝争执的消息网址链接,并置顶公开投诉模板,号召该相声演员的其他粉丝投诉陈某的社交账号。陈某的社交账号还收到众多粉丝的私聊辱骂。

审理法院认为,陈某仅是针对演出发表观后感,涉案账号借维护演员声誉为由,号召其他粉丝持续对其网暴,严重侵犯陈某的名誉权。孟某、高某作为账户的共同使用人,应当对涉案账号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判决:孟某、高某删除涉案相关信息、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陈某损失。

新闻多一点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侵权

与传统侵权有何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王灯表示:一是随着技术的发展,侵权行为很多是在网络上实施,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二是侵权手段较为便捷,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威胁较大,侵权的对象越来越具有普遍性;三是根据受害人被侵权的程度不同,侵权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承担刑事责任,侵害的后果具有严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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