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各地属地责任、高校主体责任、稳岗扩岗政策保障、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积极引导基层就业、支持创业创新、强化就业能力提升、提升服务保障实效等10个方面共23条举措,全力促进202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多渠道拓宽岗位资源
稳定扩大国企招聘规模
《通知》要求,各地属地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推动各类资源向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集中,确保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6月,各地至少举办1场综合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并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等“六进”校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为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
同时,聚焦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链、重大产业项目,主动对接工业产业园区、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多渠道拓宽岗位资源。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规模,延续实施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至2026年底,原则上2025年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超过去年10%以上。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岗位信息、招聘流程与录用结果,及时反馈简历筛选情况,6月底前基本完成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
6月,各高校至少举办2场校园招聘会。各高校要强化毕业生就业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落实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要求,筑牢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基础,确保毕业生就业需求掌握率100%,毕业生就业服务率100%。
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支持
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
《通知》明确,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可参照企业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对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纳入失信联合惩戒等不良记录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的可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
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2025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年3月31日前已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每人最多可享受一次,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受理期限截至2026年6月30日。
采取激励或奖励办法
引导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
《通知》还提出,着眼我省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需要,动员、指导、扶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职业培训,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引导毕业生学习多种职业技能,实现一专多能,拓宽就业渠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人才需求与高校毕业生精准适配。落实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等培训,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鼓励高校建立更灵活的学习制度,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
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开展求职能力实训,对接高校毕业生培训需求清单,依托各类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毕业生求职能力实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深化“扬帆计划”等实习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实习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适当的劳动报酬,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和就业能力。再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通过见习岗位实践提升就业能力,鼓励见习单位留用见习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就业见习补贴。
此外,《通知》明确,兜牢困难帮扶底线,加强家庭、就业“双困难”毕业生“一对一”帮扶,支持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加强求职困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继续在学校所在地求职或参加技能培训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可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鼓励各高校结合实际,创新工作举措,采取激励或奖励办法,引导毕业生早就业、快就业。各地要创造条件,盘活快捷酒店、空置房屋等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为有意愿来闽就业和省内跨市县就业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