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3版:政经事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泉州首个 德化有了“共有产权房”

海都讯(记者 吴日锦)7月1日,德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实施意见》及《支持购买共有产权住房工作实施细则》,成为泉州首个“共有产权”住房正式落地的县市。

此次德化共有产权房政策最大亮点是政府出资支持购房人首付款。县政府统筹以房票形式出资3亿元,参与“共有产权房”购买对象无户籍限制,普通家庭和个人购买“共有产权”住房,支持首付比例为购房款总价的15%,单套最高不超过30万元;在泉州市申报认定的认期内国家级、省级、市级高层次人才,且承诺在德化县继续工作不少于10年的人才家庭,支持首付款比例最高达50%,单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不过,购房人需在10年内回购政府产权份额,回购时需一次性支付,无需支付利息。

此外,购房人在回购政府垫付的全部份额前,不得擅自分割、出售、出租或者出借“共有产权”住房。

此次“共有产权”房源范围涵盖德化县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愿参与的存量新建商品住房现房,或已批预售、风险可控的期房。实施主体为德化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房源库及房票信息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并与房企协商签订相关协议。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