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日前,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提升创业质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通过落实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创业融资支持、提供公共创业服务等,进一步构建“创业政策、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创业活动”四创联动支持体系,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 企业最高可获400万元担保贷款
《措施》明确,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能力提升资助、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等政策,按规定落实税收减免政策。鼓励各地依法盘活国有闲置厂房、商铺、空置楼宇、老旧园区等,为小微企业、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住宿、水电优惠等支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吸纳就业,符合条件的,按招用人数给予每人不超过1000元、总额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加大创业融资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单户授信上限可提高至5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创新创业信贷产品,在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担保条件等方面给予适度倾斜支持,为初创期高层次人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业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鼓励各地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
提供公共创业服务。加快推进高效办结个人创业“一件事”,为创业者就地就近提供高效服务。加强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建设和运营,深入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推动公共创业服务数智化。打造“马兰花”创业培训品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者能力素质。加强创业培训讲师队伍建设,鼓励讲师、培训机构做好创业培训后续跟踪和指导服务。建立完善全省创业导师库,持续开展“源来好创业”资源对接服务活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对接服务。
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
《措施》提出,支持创业主体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职称评审,按规定给予倾斜支持,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申请认定高级职称。推动省委人才办将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金奖获奖者按相当层次纳入省级人才计划予以认定支持。构建“1+N”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格局,建设福建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系统。鼓励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用工指导、人才招聘、组织关系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面向创业主体组织专场招聘或发展专业性人才市场。
支持各地加强对辖区内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入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的指导。探索建立重点孵化项目库,遴选成长型创业项目或定期征集成长性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创业项目,在一定周期内给予“跟踪陪跑”帮扶。
《措施》还提出,围绕我省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方向,搭建综合性赛事服务平台。鼓励各地举办“中国创翼”、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大赛等各类赛事,发掘和培育一批“双创”优秀项目和优质企业,推动优秀项目落地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