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梁展豪
近日,市民周先生向智慧海都平台报料称,他购买了位于仓山区中天金海岸金爵苑的一套二手房,重新装修过程中,自请的垃圾清运车被物业阻拦,并被要求交了两笔装修垃圾清运费共计5249元。他质疑物业垄断清运,物业则称其无法提供清运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律师表示,物业变相强制业主使用其收费服务已侵权。
业主:
物业要求交两笔清运费
共计五千余元
据周先生介绍,他于近期购置了该小区一套189平方米的二手房。7月15日,装修队进场对房屋内的旧橱柜、家具进行拆除并开始清运建筑垃圾。他也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装修施工许可证。然而,物业却告知,其所聘请的装修队不能自行清运建筑垃圾,必须向物业交纳“毛坯房装修垃圾清理费”和“非毛坯房装修垃圾清运费”。
周先生表示,他所雇用的装修队本已包含垃圾拆除、搬运及清运服务,因此对物业收取额外费用的做法难以接受。他尝试协商,希望允许其自请的垃圾清运公司进入小区作业,但遭到拒绝。之后,物业不仅未为其办理装修许可证,还安排保安上门驱赶正在施工的工人,并对房屋实施断电,阻止继续施工。
7月16日,因急于推进装修进度,周先生再次与物业沟通协商。最终,物业收取了“毛坯房装修垃圾清理费”3789元和“非毛坯房装修垃圾清运费”1460元,合计5249元,并为他办理了装修许可证,恢复了供电。
尽管如此,周先生仍认为物业行为不合理,涉嫌垄断小区装修垃圾清运业务,侵害了业主的自主选择权。
物业:不许外部清运车辆进入 因“井盖会被压坏”
7月18日,记者来到周先生家中看到,屋内原有的木质橱柜、旧家具等已被基本拆除,地面堆放着十余袋打包好的建筑垃圾,现场并无工人在场施工。
随后,记者前往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现墙上张贴的《物业管理收费项目及标准》中明确标注:二次装修垃圾清理费——毛坯房按产权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收取;非毛坯房则根据现场情况评估,按每平方米40至60元收取。
福州中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由于周先生购买的是二手房,在拆除原有装修时会产生建筑垃圾,而后续作为毛坯房再次装修还会产生新的垃圾,因此需收两次费用。“他在没有办理装修许可证的情况下安排工人进场,我们这才让保安去把工人赶走,但是没有断电。”
针对是否禁止业主自行请外部清运公司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予以否认,并解释称,主要是因为业主无法提供相应清运公司的资质证明材料。
此外,工作人员表示,业主若想使用外部清运车辆,只能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外,建筑垃圾需通过板车转运出小区,且不得落地。只有在向物业交纳相关费用后,建筑垃圾方可堆放在小区指定集中堆放点,由物业统一安排车辆进出清运。
当被问及为何不允许外部清运车辆进入小区时,工作人员称“我们井盖也会被那些车子压坏掉”。
律师: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的协助义务
对此,福建律师海都公益团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林倩律师表示,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房屋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及时清理;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的,按约定支付清理费用。《条例》并未限制必须由物业服务企业清理,物业以“资质不全”“保护井盖”等理由,禁止业主自选清运公司车辆进入小区,系变相强制业主使用其收费服务。此外,物业公司在业主未办理装修许可的情况下,便驱赶工人,侵犯业主正常施工权利,违反《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的协助义务。
林倩建议,业主可收集收费凭证、公示的收费标准以及与物业协商的录音/录像、驱赶工人的现场记录,之后向房管部门等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强制收费、垄断经营,恶意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