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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公租房今日预选

共有213套房源可选,轮候家庭需注意资格认定规则

N海都记者 陈丹萍

日前,记者从泉州市住建局获悉,7月18日泉州中心市区将开展公租房预选房分配活动。本次预选房分配可选房源全部为租赁型房源,共计213套,分别为一房型139套、二房型74套。活动旨在缓解轮候家庭多、轮候时间长问题,符合条件的轮候家庭可按规定参与选房。

据介绍,2024年12月底前处于轮候状态且当下仍未成功选房的轮候家庭,可参与本次的选房活动。选房顺序将根据申请家庭在“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轮候号,按优先队列及普通队列进行排序,并组织选房。优先队列为符合优先选房条件的家庭,包括低保家庭、廉租补贴家庭、烈属、驻泉官兵、三级(含)以上残疾、区级(含)以上见义勇为、市级(含)以上劳模等轮候家庭;普通队列为优先选房对象外的其他轮候家庭。

选房分配采取预选房后入住的方式,申请人可于7月18日前往鲤城区新华南路209号芳草嘉园综合楼二楼选房服务大厅参加选房,签约入住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前。

据悉,本次预选房房源租金原则上按不超过18元/㎡·月执行,由泉州城建城市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市城运公司”)负责收缴。承租66平方米(含)以内户型的,按照轮候家庭向市城运公司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承租超过66平方米户型的,按照66平方米承租租金的50%发放租赁补贴;廉租补贴家庭租金标准另行规定。轮候家庭与市城运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后需持租赁协议向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租赁补贴手续。

值得注意的是,对连续2次获得分配机会,除无匹配房源可选(即单身申请家庭无一房户型可选、二人或二人以上申请家庭无二房户型可选)等理由外,拒绝分配导致分配没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公租房保障资格,由各区住建主管部门取消其保障资格,后续如需保障,按公租房有关规定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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