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赵美缘) “多装一点,方便送货。”“只超了一点点,不会有事吧?”……为预防和减少因大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泉州各地开展大货车超载等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18日21时16分许,南安交警大队民警在国道358线官桥路段执勤时,查获黄某驾驶的闽ED3939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101990kg,超载229%。18日17时许,晋江交警大队紫帽中队民警在324国道紫帽镇洋店村路段执勤时,查获蒲某驾驶的渝D52660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93390kg,超载201.25%。
19日2时47分许,台商投资区交警大队民警在城西大道执勤时,查获黄某驾驶的赣CBS411号重型自卸货车涉嫌超载。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31000kg,实载87940kg,超载183.68%。
20日2时36分许,黄某驾驶闽CB039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螺阳镇下星村路段时,被惠安交警大队紫山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过磅称重,该车核载48800kg,实载145300kg,超载197.75%。
交警提示,“百吨王”是指车货总重达100吨以上的严重超载超限违法货运车辆。大货车体形大、重量大、惯性大,严重超载超限不仅会直接损害公路和桥梁运行安全,还严重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很容易引发惨痛的道路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