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闽闻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泉州严打两类食品违法行为

针对“校园餐”及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公开征集线索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近日,记者从泉州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园餐”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线索,旨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与合法权益。

“校园餐”违法线索包括8类情形,涉及生产经营单位无证或超范围经营;通过非法渠道购进食材;使用过期原料、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掺假掺杂等问题食品;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污染物质超标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使用未洗净消毒的设备工具及餐饮具;其他违反市场监管法规的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则聚焦5类问题,包括无证无照生产销售食品,用劣质原料生产或掺杂掺假;生产销售“三无”“山寨”、过期、篡改保质期食品;食品来源渠道不明、无法提供合法凭证;对食品功效虚假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其他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举报:电话举报,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http://www.12315.cn),或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信函举报,邮寄至泉州市鲤城区浮桥街402-31号鲤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餐饮监管股。

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举报人需尽量提供详细准确的线索,包括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并留下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反馈。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