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4版:教育 上一版 下一版  
下一篇

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杜绝教育乱收费

泉州多部门发布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提醒函

海都讯(记者 董加固) 开学临近!23日,记者从泉州市宣传部门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杜绝乱收费行为,近日,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发改委、泉州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管理规定的提醒函》,各地各校要落实收费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级教育收费政策,不得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跨学年(学期)提前收费。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阳光价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各地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创新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做好教育收费政策解读和宣传,让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了解教育收费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各校应设置固定的公示栏、公示牌,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招生简章和入学通知书中注明学校性质、学费、住宿费、代办费及服务性收费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际收费项目、标准应与招生简章及宣传广告的收费项目、标准一致。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中小学代办餐费等代收费项目,由学校设立专账进行核算,遵循“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及时结算”的原则,按月(学期)及时结算并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严禁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和国家已明令禁止或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的项目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民办学校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项目的管理。民办学校应简化收费流程,提供对公账户相关联的二维码,由家长扫码缴费或采用转账收费,不得收入个人账户,原则上不得收取现金,不得现金退费。规范收费调整程序,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和公示内容,做好收费调整公示和报备报批工作,防止过高收费,切实落实教育的公益属性。学费等办学收入应全部纳入报备监管部门的银行账户进行管理。

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学期收取;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具体收取方式由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双方协商确定;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假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在一个学年内保育教育费必须统一按月或统一按学期收取,不得同时采取两种方式收取。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