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M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所谓酵素食品 竟含导泻成分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安溪两企业被重罚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近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第三期典型案例,涉及两起企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案件。

案例一:存在多项违法 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中发现,福建弘仰妍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叫我女王抹茶酵素纤饮”“恒颜康果蔬酵素粉”等多款酵素食品,含有具有导泻作用的番泻苷A、番泻苷B成分。此类成分易使消费者产生药物依赖,该公司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立案调查。

调查进一步发现,该公司还存在多项违法行为,包括未在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地址生产预包装食品、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购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未对出厂产品留存样品等。

2025年8月15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设备,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处罚到人”,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5年从业限制,对主要负责人白某某处以其当年度工资收入1倍的罚款8.4万元。本案共计罚没54.24016万元。

案例二:违法生产被罚没超45万

同样,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抽检中发现,泉州美希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恒颜康酵素果冻、拉珂酵素果冻等多款酵素果冻产品,也含有番泻苷A、番泻苷B成分,涉嫌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被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还存在受他人委托生产食品未签订书面协议、生产标签含虚假内容及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采购原料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未按要求录入追溯信息、未留存出厂产品样品等违法行为。

2025年8月15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的产品、原料及设备,罚款,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对3名相关责任人员实施5年从业限制。本案共计罚没45.132575万元。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