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通讯员 刘闽华) 9月1日22时许,泉莆高速交警支队泉州二大队接到报警,泉南高速下行三明往泉州方向12公里附近,一名孩童在快车道上逆向行走。
接警后,民警立即驾驶警车沿泉南高速下行方向全速赶赴现场。22时13分许,民警在该路段13公里处发现目标孩童:其身着浅色衣物,在快车道上缓慢行走,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避让,部分车辆甚至临时变道,现场交通秩序受到影响。
民警见状,迅速将警车停靠至应急车道,立即开启警灯、鸣响警报划定安全警戒区域,随后不顾自身安危快速上前,一把将孩童护至应急车道护栏外侧的安全地带。
经初步询问,该孩童姓陈,13岁,当日因家庭琐事与母亲发生争执后,竟独自从泉州西高速出口闯入高速公路,计划逆向步行返回永春岵山镇家中。
很快,民警成功联系上小陈的母亲。电话那头,母亲的声音满是焦急与慌乱,对方表示发现孩子离家后正四处寻找,尚未察觉孩子进入高速。民警告知小陈当前位置及安全状况,并约定在泉南高速泉州西收费站出口会合。
23时18分,小陈母亲抵达约定地点,民警将小陈安全移交后,当场对母子二人开展批评教育:一方面提醒小陈,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且逆向行走易引发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告知家长,需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日常监管,尤其要关注孩子情绪波动,通过有效沟通化解家庭矛盾,避免类似危险事件发生。小陈及母亲均表示认识到错误,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加强家庭沟通。
高速交警特别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