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社会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轻信可“花钱入学” 福州俩家长被骗30余万

海都讯(记者 林涓 通讯员 廖翔 林燕) 家长为孩子入读心仪学校急寻“门路”,却成不法分子敛财目标。近期,福州仓山区检察院依法办理的两起关联入学诈骗案尘埃落定,涉案人员严某某、梁某某分别以诈骗罪获刑。

据介绍,严某某明知他人子女不符合福州当地部分学校的入读政策,仍谎称可通过“特殊渠道”帮助办理入学,先后收取两名家长钱款共计30.7万元,所得钱款均被其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开销。当家长发现孩子无法入学并要求退款时,严某某要么在部分退款后拉黑对方,要么以各类理由拖延搪塞。

为掩盖诈骗事实,严某某通过朋友找到梁某某求助,梁某某不仅应允,还收取了严某某10万元“办事费”。梁某某谎称认识教育主管部门官员,让严某某信以为真,而大部分钱款被其用于个人开销。

最终,仓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判处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