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前:买房是人生大事,然而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入坑”。江苏一女子花300多万元买到“白蚁房”,然而原房东拒不认账,打了三年官司才挽回损失;而在新疆,一男子伪造不动产权证,一房五卖,骗走多名买家定金后失联……
房产交易要谨慎,租房同样也要谨慎。上海一租客轻信低价合租信息,落入“空手套白狼”的骗局。
今天《故事绘》的三起案件,揭开了房产交易与租赁中可能出现的陷阱。在安家置业这件人生大事上,多一分审慎,方能少百分悔恨。
300万元买到“白蚁房”
三年维权拉锯战
近日,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案例,泰州的李女士花300多万元买到“白蚁房”,原房主拒不认账,协商无果后李女士将原房主和中介告上法庭。一审、二审接连失败后到再审,这场长达近三年的维权拉锯战,终于被改判,原房主全额退还购房款。
三年前,李女士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190多平方米的自建楼房。看房时,原房主张先生称,这房子自己住了很多年,没有质量问题。李女士仔细查看了各个房间,没有发现明显的瑕疵,她有些心动但也有顾虑:“房子这么多年了,会不会有什么隐藏的问题啊?”张先生保证:“绝对没有!”中介也说:“我们会陪着验房的!”随后李女士与张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300多万元的购房款,还缴纳了中介费、过户费等。
然而,李女士开始装修,装修工人在拆除时,发现房屋有严重白蚁啃噬痕迹,李女士立刻联系了原房主张先生。张先生却说:“我住的时候没发现啊!”李女士气愤地说:“明显是早就有的问题!你这是故意隐瞒!”张先生语气强硬起来:“我可没隐瞒,我确实不知道,你别冤枉人。”说完就挂了电话。
李女士又找到中介机构,中介表示他们只是负责介绍房源,房屋质量问题他们不承担责任。多次沟通无果后,李女士将张先生和中介告上法庭,请求撤销合同,并返还购房款、中介费、过户费等费用。
一审法院开庭审理时,李女士提交了房屋内白蚁痕迹的照片、视频以及装修工人的证言,但张先生辩称自己对房屋存在白蚁问题并不知情,中介也表示无法证明张先生存在隐瞒行为。一审法院认为,李女士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判决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李女士又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女士仍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张先生在卖房时明知房屋存在白蚁问题却故意隐瞒,难以认定张先生构成欺诈,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
李女士仍不甘心,她向泰州中院申请了再审。再审过程中,她补充提交了专业白蚁防治研究所出具的咨询意见以及房屋质量鉴定报告。鉴定报告显示,案涉房屋的白蚁危害已持续较长时间,对房屋的结构稳定性和使用功能造成了严重影响。最终,泰州中院作出改判:撤销李女士与张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张先生返还李女士购房款300余万元,并赔偿李女士中介费、过户费等。
提醒
购买二手房时 务必审慎验房
在类似的“白蚁房”纠纷中,证据的固定至关重要。买受人一旦发现房屋存在白蚁问题,应及时通过拍照、录像、公证等方式保存相关证据,并聘请专业的评估鉴定机构对房屋受损情况进行评估鉴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如果有证据表明卖方在出售房屋时明知房屋存在白蚁问题却故意隐瞒,买受人应注意留存双方之间的沟通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此外,买受人在购买二手房时,务必审慎验房,谨慎签约。特别是对于屋龄较长的房屋,由于其存在质量问题的风险相对较高,建议聘请专业的验房师进行全面验收,仔细核查房屋的结构安全、水电线路、管道设施以及是否存在虫害、渗漏等潜在问题,从源头上避免交易风险,确保自己的购房权益不受侵害。(现代快报)
伪造房本“一房五卖”
男子坑爹又害人
近日,新疆伊宁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伪造不动产权证实施诈骗的案件。
今年5月,马某因个人债务问题,打起家人的主意。他翻出父亲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拍照并通过修图方式将房屋产权人变更为自己。之后,马某通过多个房产中介及网络平台发布售房信息,谎称自己急需资金周转,欲快速出售该房屋。马某发布的售价比市场价低,很快就吸引买家的注意。
因马某父亲长期在外地生活,马某带买家看房时,买家并未看出异常。
随后,马某以“拒绝其他买家”“需快速支付定金锁定交易”等话术,分别催促5名被害人支付定金,共骗得房款13万元,案发前退赔3.7万元。
拿到定金后,马某失联。有买家前往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房屋并不在马某名下,随即报警。
案件移送至伊宁市检察院后,该院审查认为,马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伪造产权证明—虚构出售事实—骗取他人钱款”系列行为,使被害人陷入马某有权出售房屋的认知误区,并遭受了经济损失。最终,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马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提醒
买卖房屋时
需核实权属状况
买卖房屋时,切勿仅凭一纸证明即轻信对方,务必亲自或委托专业人士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核实房屋的真实权属状况,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信息。
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信息要保持高度警惕,天上不会掉馅饼,巨大利益背后往往隐藏着陷阱。交易款项务必通过银行进行资金监管,待所有手续完备、过户完成后再行支付,避免将大额资金直接交付给卖方个人。
家庭成员间应加强沟通,特别是对于共有财产或老年人名下财产的处置,应形成共识并保持关注,及时发现异常情况。(新疆法治报)
网上淘来的“宝藏室友”
竟是“空手套白狼”的骗子
本以为“淘”到了地段优越、价格实惠的“宝藏”房源,岂料背后竟是精心策划的“空手套白狼”陷阱。日前,上海徐汇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网络租房平台发布虚假信息骗取租客钱财的案件,被告人夏某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4年9月,来沪工作的周先生因租住房屋临近到期,四处奔波,急于找到一个交通便利、价格合适的住所。一天,在某网络租房网站上,一条“已找到房子,想找室友分摊房租”的帖子引起了他的注意。帖中房源地段优越、室内整洁明亮,更让他心动的是,发帖人夏某某称房子为其小姨所有,故而租金相对便宜,合租费用每月仅需1500元。
于是,周先生便主动添加上夏某某微信,向夏某某表达了强烈承租意向,并预付了500元定金。然而,当周先生提出想现场看房时,夏某某却表示看房需要“押二付一”,即先行缴纳一个月房租,并支付两个月房租作为押金。
因夏某某承诺“若是看房之后不满意,选择不租可退还所有已付租金和押金”,迫切想要安定下来的周先生没有多想,分多次将4500元转入了夏某某的个人账户。然而,当他汇款后,再次联系夏某某确认具体门牌号时,对方却就此失联。这时,周先生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可能落入了骗局,随即报了警。
今年1月,公安机关将犯罪嫌疑人夏某某抓捕到案。据夏某某交代,其从未来过上海,此前听朋友说“网上骗钱来得快”,遂起了贪念,在网络租房平台编造了虚假房源信息,静待“鱼儿上钩”。“帖子里房屋的地址和图片都是我在网上随便找的,只要看上去像租房的照片就行,我也没有小姨,都是瞎编,我怕对方不相信房租怎么这么便宜才这么说的”。
近日,经徐汇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徐汇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提醒
租房时核验身份是关键
租房是大多数人在异乡城市落脚打拼的必要选择。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各类网络平台查看房源并进行租房,然而,线上租房虽便捷,却也潜藏诸多风险。
检察官提醒,租房时核验身份是关键,务必要求查看房东的身份证件、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材料,如遇“二房东”转租,需查看其与原房东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及原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对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源要保持高度警惕,在未签订正规书面合同、未实地看房确认前,切勿轻易支付押金、租金等大额款项。
同时,检察官提醒,提供住房租赁信息发布服务的网络平台经营者也应加强监督管理,今年9月15日国务院颁布的《住房租赁条例》将正式施行,其中明确了网络平台经营者的相关责任义务,如应当核验住房租赁信息发布者的真实身份信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有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情形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海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