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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价格 最高可罚300万元

泉州市监局、发改委联合发布“双节”价格提醒倡议,倡导“平民价”“亲民价”,营造公开透明的市场环境

海都讯(记者 黄晓蓉)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营造公开透明、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9月18日联合向各有关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价格提醒倡议。

倡议提出五项主要内容:一是守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二是恪守理性定价,倡导“平民价”“亲民价”,反对借节假日之机跟风涨价、哄抬价格;三是全面落实明码标价,杜绝价外加价、低标高结、虚假打折等行为;四是自觉履行价格承诺,不得擅自提价或降低服务质量;五是强化社会责任,发挥行业协会引导作用,严禁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监竞争科特别提醒,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经营者,最高可处罚款5000元;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罚款。泉州市将加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适时曝光典型案例。

广大群众如遇价格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线索,可保存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或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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