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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一造血干细胞捐献者 获见义勇为认定

海都讯(记者 刘薇 通讯员 陈嫣兰) 近日,石狮市公安局举行了一场意义非凡的仪式,为石狮市首例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王女士颁发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这不仅是对王女士善举的官方认可,更标志着石狮市首次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认定范畴。

据悉,今年8月22日,王女士成功完成捐献,成为石狮市首例、泉州市第51例、全国第20852例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这一爱心善举,为远方一位素未谋面的患者带去了生的希望。

王女士从事室内设计工作,与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缘分始于2022年实习期间的一次偶然经历。当时,她前往福州协和医院献血,却因血库已满未能如愿。不过,医院里中华骨髓库的宣传册吸引了她的目光,在了解到捐献造血干细胞能够拯救血液病患者生命后,她毅然抽取血样,登记成为一名光荣的捐献志愿者。

今年7月,一通改变她生活轨迹的电话打来——她与一名患者配型成功。起初,王女士心中难免有些忐忑,随后,她向学医的朋友请教,并咨询了医院血液科专家,确认了捐献技术的安全性。泉州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也耐心解答她的疑问,这让她吃下了“定心丸”,坚定了捐献的决心。

从接到通知到完成捐献,整个过程历时一个多月。王女士先后经历了体检、高匹配筛查、眼底筛查等多项检查。在这个过程中,石狮市、泉州市以及福州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全程陪伴,给予她支持与鼓励。

“收到受捐者的感谢信时,我特别感动。”王女士回忆道,得知自己捐献的造血干细胞为患者带来新生,她的内心满是喜悦,“虽然我们遵循‘双盲原则’,彼此不知对方信息,但这份特殊的‘血缘’,让我们成为世界上最熟悉的陌生人。只要对方能健康生活,就是对我捐献行为最好的回馈”。

据了解,此次王女士获见义勇为认定,依据的是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将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范围的通知(试行)》(泉义工委〔2024〕10号)文件,她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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