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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肚泡甲醛“保鲜” 冻品店主获刑

海都讯(见习记者 王凯诺 通讯员 李莉娟) 福州一冻品店主为延长保质期竟用甲醛溶液浸泡毛肚、鸭肠等动物内脏,致甲醛含量严重超标。近期,仓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福州一冻品店主获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24年9月至12月,被告人肖某某在其经营的冻品店内,为使所售毛肚、鸭肠、千层肚、猪大肠、黄喉等动物内脏长期保鲜、防止腐败,在明知甲醛系有毒有害物质的情况下,仍使用甲醛兑水浸泡上述动物内脏后对外销售,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000余元。

同年12月7日,民警对该冻品店依法查处,当场抓获被告人肖某某,查获用于浸泡动物内脏的甲醛溶液2瓶及被甲醛兑水浸泡的动物内脏若干。经鉴定,涉案动物内脏甲醛含量严重超标,其中鸭肠甲醛含量高达1636.95mg/kg。后肖某某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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