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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擅自改门 邻里入户门“打架”

福州台江区F公馆一业主将原本内开的入户门改为外开,存在安全隐患;街道、社区介入协调未果

N海都记者 郭思琪

见习记者 吴诗榕

30日,福州市民张女士反映,她在台江区F公馆3号楼22层购置了一套新房,目前正在装修。按开发商规划,其入户门为外开门,而斜对门的邻居家的入户门为内开门。可前段时间,张女士突然发现邻居把门改为外开门,不但常常挡住过道,两户同时开门时还会“打架”。张女士说,家里有老人和孩子,这两扇“打架”的门便成了一家人出入时的安全隐患。

邻居外开门挡道,沟通反遭拉黑

30日,张女士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盖有福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章印的图纸。图纸显示,张女士家的入户门为外开门,邻居家的入户门为内开门,即便双方同时开门,也不会碰撞。张女士说,邻居把门改为外开门,而过道宽度仅1米2左右,如果邻居开门,过道就几乎全被占据。

记者现场测得,张女士邻居家的门完全打开时,过道仅剩余20厘米的空间供张女士这一户通行。“现在大家都在装修,大门几乎都是敞开的,邻居也开门两个多月了,我每次回家都要先关上他们家的门,有时两扇门还会发生碰撞。”张女士说,自己家中还有60岁老人和10岁小孩,若日后双方装修完正常入住,老人小孩出门时,这户人家突然开门,家人有被误伤的风险。

然而,张女士想找这户人家协商时,却发现自己已被拉黑。“物业、社区街道都介入了,但迟迟无法解决。”张女士说。

物业已下整改通知,业主拒绝整改

“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我们已经向(违规改门的)这户人家送达了《违章整改通知书》,但对方拒绝整改。”一名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涉事业主已将3号楼的楼管员拉黑。在物业提供的《违章整改通知书》中,记者注意到,早在8月23日,物业在巡查过程中就发现这户人家存在违规装修问题(大门朝外开),要求对方在一周内把门改回向内开。但该户业主至今都未整改。

10月30日,物业当场致电这户业主,得知记者想要采访后,对方表示人在外地,无法沟通。物业工作人员提到,按照规划,3号楼同一楼层,只有张女士这一户为外开门,此前也有业主将内开门改为外开门,但都是在与邻居协商一致后才改装,且安装的是可以看到外面的防盗门,避免碰撞。

据悉,万象社区居委会及上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也多次上门调解,均遭到改门的那户业主拒绝。相关回复件内容显示:这户人家态度坚决,认为无需调解并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协商。鉴于其拒不配合整改,在街道、社区层面该事项已无法推进,并涉及民事纠纷,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律师建议:

可向规划部门投诉

或提起诉讼

对此,海都公益团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李洋律师认为,从行政法规的角度,业主改变开门方向与建筑设计规划不符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外,《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规定,开向疏散走道及楼梯间的门扇开足后,不应影响走道及楼梯平台的疏散宽度。”李律师说,张女士作为受害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停止妨害,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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