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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生有涯》折射的法理之光

N京法网事 扬子晚报

近日,由张彬彬、毛晓彤主演的电视剧《余生有涯》引发热议。该剧以一场突如其来的性侵事件为切入点,讲述了普通公司女职员叶思北在原生家庭压力、职场困境与社会偏见中,坚守正义、追寻法律保护的曲折历程。

剧中人物在维权过程中所触及的性侵认定、证据收集以及受害者面临的社会二次伤害,同样是当下社会值得关注的现实议题。让我们跟随剧情,一起解读《余生有涯》中不容忽视的法律关键点。

剧情1

醉酒后被上司侵犯

母亲和弟弟劝私了

剧情回顾:女主叶思北在公司的酒局醉酒后,被上司范建成在送其回家途中侵犯。次日,她在报警时未直言被侵犯的事实,从而错失第一时间立案的最佳时机。

当她艰难展露伤痕时,母亲黄桂芬赶到医院后的第一反应是压低声音劝她“不能声张”,担忧影响儿子说亲和家族名声;身为律师的弟弟则算着“经济账”,以“取证难、丢名声”为由力劝私了,将亲情异化为利益权衡。

在母亲和弟弟的劝阻下,叶思北放弃了医院取证检查,导致案件核心证据缺失。一审中,范建成充分利用这些证据漏洞,反诉叶思北诬告,叶思北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说法

遭遇性侵后

应这样正确自救

北京顺义法院法官表示,遭遇性侵后的正确自救步骤为:

首先,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避免证据灭失。不要立即洗头、洗澡、更换衣物,尽量保留身体上的抓痕、毛发、体液等生物证据,并妥善保管事发时穿着的衣物、施暴者遗留的物品等。

其次,立即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清晰告知警方事发细节,不遗漏关键信息,按警方要求配合制作笔录、指认现场等。

最后,要及时就医检查,获取专业证明。无论是否有明显外伤,都需立即前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和治疗,一方面可及时处理身体伤害,另一方面能获取医院出具的医学鉴定报告(如伤情鉴定、生物样本检测报告等)等核心证据,切勿因他人劝阻轻易放弃检查。

剧情2

性侵者妻子隐匿证据

剧情回顾:范建成的妻子赵淑慧在辩护律师的提示下获得了丈夫的侵害视频证据,但出于维护家庭利益的考量,她最终选择隐匿证据,未向法庭提交。

当事人一方掌握关键证据却隐瞒,会有什么后果?

说法

故意隐匿证据

或触犯刑法

法官表示,范建成此前性侵叶思北的行为涉嫌强奸罪,属于刑事诉讼活动范畴,而赵淑慧在明知该视频是认定范建成犯强奸罪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仍故意隐匿,若还存在帮助当事人范建成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当事人一方故意隐瞒关键证据,对方当事人发现后可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隐匿证据的一方提交证据。若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法庭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认定对方当事人关于该证据的主张成立。同时,法庭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隐匿证据的当事人一方予以训诫、罚款等处罚。

剧情3

同事庭审时翻供

还隐瞒关键事实

剧情回顾:案发当晚,同事楚楚(兼女主叶思北弟弟的女友)与叶思北一同饮酒,并搭乘范建成的车回家。在警方初次询问时,她承认叶思北当时已醉酒;但到了一审庭审,她却改口称叶思北是清醒的,并隐瞒了她在办公室曾给过叶思北避孕套这一关键事实。

说法

故意作假证

或构成伪证罪

证人在庭审中撒谎、翻供,有什么后果?

法官表示,证人撒谎、翻供等行为属于违反证人的如实作证义务,根据所涉诉讼类型的不同,可能会面临不同的法律责任,具体如下:

从刑事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构成伪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民事责任来看,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作伪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罚款金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如果因证人虚假证言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损,比如在民事诉讼中造成一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等,受损方有权要求证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如果证人翻供是基于真实的记忆错误、认识偏差等合理原因,通常不会被追究责任。但如果是出于不正当目的而故意撒谎、虚假翻供,则可能会面临上述法律后果。

剧情4

“呻吟录音”遭剪辑

受害者被网暴

剧情回顾:范建成拿出剪辑过的“呻吟声录音”,让叶思北从“受害者”沦为“心机上位女”,遭遇全网唾骂。

范建成一审胜诉后,为巩固舆论优势,在媒体采访及网络直播时声称自己蒙受冤屈。他以一副伪善姿态,表示“愿意给叶思北一个改过的机会”,试图以此博取公众同情,进一步对叶思北进行舆论迫害。

说法

恶意诋毁他人或被追究刑责

法官表示,范建成利用媒体、网络平台恶意诋毁他人,可能会面临民事或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

从民事责任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范建成在媒体采访及网络直播时,故意捏造虚假事实或使用侮辱性语言诋毁叶思北,侵害其名誉权,叶思北可要求范建成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从刑事责任来看,如果范建成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构成诽谤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此处关于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认定标准,即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或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剧情5

为拿到证据

持刀相胁

剧情回顾:为给叶思北讨回公道,叶思北的丈夫秦南决定亲自找范建成对峙。他持刀相胁,最终目的是逼迫范建成亲口承认性侵罪行并向叶思北道歉,并在此过程中用手机录制了视频作为证据。

这种方式得到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说法

暴力威胁获取的证据

不能作为证据

法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关于案件中视听资料证据应当审查:来源是否合法;制作过程中是否存在威胁;引诱当事人等违反法律、有关规定的情形;内容和制作过程是否真实等。

剧中,虽然范建成在视频中自述了对叶思北实施性侵的行为,但由于视频系秦南以持刀威胁逼迫的方式录制,范建成自述的内容不能认定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故不能认定范建成的自述具有真实性,此视听资料不符合刑事案件证据的真实性要求。此外,根据上述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视听资料类证据的审查标准,该视频的制作过程存在暴力威胁,故该视频也不具备刑事证据所要求的合法性,不能够作为刑事案件中的定案证据使用。

焦点

“看不见”又“难证明”

职场性侵维权困境如何破?

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凯律师指出,职场性侵维权难,首因是行为隐蔽性与权力不对等的叠加。“多发生在办公室、出差酒店等私密空间,缺乏第三方目击者,而施害者多为上司、领导,手握岗位任免、绩效考评等权力,受害者因恐惧失业、报复而不敢即时反抗,导致事发时无直接佐证。”证据的易逝性与单一性更是致命短板,“核心证据多为被害人陈述等言辞证据,精斑、抓痕等物证易随时间消失,对于摸碰、言语骚扰等轻程度行为,更难留存痕迹”。此外,施害者常以“双方自愿”“玩笑过度”抗辩,加上部分企业管理者为“维护形象”息事宁人,甚至销毁证据,再叠加“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下受害者举证能力薄弱、司法对证据链要求严苛等因素,共同抬高了维权门槛。

针对这些困境,陈凯律师指出,“证据意识优先”是关键。首次遭遇不当言行时,需立即冷静严肃回应“这很过分,请停止”,避免“隐忍”被解读为“默许”;尽量规避与有不良口碑者密闭独处,出差时实时向亲友报备行程;遭遇侵害后,立即留存聊天记录(截屏+录屏防撤回)、通话录音、衣物照片,及时就医并保留注明“外力所致”的诊断证明,必要时在安全前提下引导对方承认事实并录音。《余生有涯》结局中,施害者范建成数罪并罚被判无期徒刑,法律正义得以彰显。但剧集的价值远不止于此——它让公众看见职场性侵受害者的真实困境,更让“对恶行的沉默就是纵容”的理念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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