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记者 杨江参 通讯员 许美宣) 11月12日,记者从南安市官桥司法所获悉,该所近日成功调解一起消费损害赔偿纠纷。77岁的王阿姨在超市入口处被用作脚垫的纸皮绊倒,导致右股骨颈骨折,构成九级伤残,最终通过调解获赔85000元。
5月28日上午,王阿姨前往家附近超市购物时,在入口处踩到超市放置的纸皮后滑倒。这一摔造成其右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十余天,并经司法鉴定构成九级伤残。事故发生后,王阿姨与超市方就赔偿问题产生分歧,双方遂向官桥司法所申请调解。
调解过程中,超市杨店长承认事实,但希望赔偿金额合理适度。调解员明确指出,超市作为经营场所,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在入口处放置易滑动纸皮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应承担主要责任。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超市方一次性赔偿王阿姨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85000元。
这起纠纷再次为广大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安全无小事”。超市、商场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定期排查并及时消除地面湿滑、障碍物等安全隐患,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的购物环境,避免类似悲剧重演。同时,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像王阿姨一家一样,勇于并通过人民调解等合法、理性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