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现场
海都讯(记者 柳小玲通讯员 赖良德 文/图)“您好!你店内对外展示的产品名称和原料标签标识的名称匹配不上,请出示相关的采购凭证。”近日,在对古城西街进行检查时,泉州鲤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发现某餐饮商家店内价格表对外销售牛肉羹,所附照片标注着“选用上等的牛腿肉制作而成……”等内容,但所使用的原料“××风味牛肉羹”产品配料表中标明猪肉为主要成分。
该店铺以虚假商品说明销售商品的行为,区市场监管局依法立案查处,并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