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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两部门联合发布告诫书

规范2026年“两节”市场价格秩序

N海都记者

黄晓蓉

随着2026年元旦、春节消费旺季临近,“世遗泉州”与“世界美食之都”将迎来客流高峰。为营造阳光透明的消费环境,保障米面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以及旅游餐饮、住宿交通等服务价格稳定,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规范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向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发出明确警示。

五大要求,规范经营行为

《告诫书》围绕五个核心方面对经营者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自律为先,严守法律底线。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商品及服务,必须严格按规定执行;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应在合理范围内行使定价权。

二是透明标价,杜绝价格“猫腻”。所有商品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货签对位。价格变动时需及时更新,严禁在标价之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是诚信经营,严禁价格欺诈。禁止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如虚假打折、价格比较)诱骗消费者;不得无理由不履行价格承诺;严禁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哄抬价格。

四是主动担责,化解消费纠纷。经营者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对消费者的价格异议应耐心解释,如因故多收费须及时退还,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五是行业引导,杜绝串通涨价。各行业协会、商会需加强自律,不得组织会员单位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应引导会员自查自纠,配合监管部门工作。

重拳整治,违法必究罚则明确

据悉,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监测与巡查,对网络热议和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实施重点盯防和精准打击。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并视情节予以公开曝光。相关罚则严厉且明确: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实施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0万元罚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两部门呼吁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如遇价格纠纷或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注意保存好相关票据、截图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2315”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或直接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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