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时差一万公里》在湖南卫视、芒果TV等热播。该剧聚焦一对夫妻的追梦历程,曾经的财经主播张冉(任素汐 饰)不甘在海外过着平凡日子,手握国内一家MCN公司的offer后,便拉着丈夫付玉东(罗晋 饰)回国闯荡。谁料,身为博士却干着装修工的丈夫,竟先她一步踩中风口,摇身变成创业公司的“吉祥物CEO”。自此,夫妻二人各自踏上拼搏之路,在一路的迷失与追寻中,重新拾回了初心与挚爱。
当下,全球化叙事不仅向外拓展也向内扎根,海归群体的命运轨迹正成为折射时代变迁的重要棱镜。该剧以五年深耕的创作诚意,跳出海归题材的标签化叙事,通过一群海外逐梦青年“从认知疏离到精神扎根”的心灵之旅,以细腻的人性刻画、深刻的文化思考与创新的叙事表达,完成了对时代精神的精准捕捉。剧中人物在创业、债务追讨、商业竞争等场景中遇到的法律风险,也提示观众在现实生活中需依法维权,避免因不当行为引发法律纠纷。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看剧学法吧。
焦点1
葛开阳被骗走欠条
工厂老板是否违法?
剧情:葛开阳(周游 饰)回国后身无分文,想到父亲生前曾帮助过一工厂老板并留有欠条。他拿着欠条前往对方厂子讨债,却被对方借故拿走欠条并矢口否认债务,葛开阳因此陷入被动。工厂老板的行为是否违法?
说法:欠条作为债权凭证,涉及财产性利益。若葛开阳持有的欠条是确认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唯一证明,则该工厂老板骗取欠条的行为将直接导致葛开阳无法替父亲实现债权,从而使得其财产性利益受损。这意味着该工厂老板通过欺骗的方式非法取得了他人财产,可能被认定为诈骗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焦点2
葛开阳还能要回欠款吗?
剧情:葛开阳被骗走欠条,怎么办?还能要回欠款吗?
说法:葛开阳能否要回欠款,关键在于是否保留其他能够证实债权存在的证据。欠条虽是重要证据,但并非唯一凭证。若葛开阳仍持有转账证明、聊天记录、通话录音、证人证言等材料,并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即使没有欠条原件,依然能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债权,要回欠款。
焦点3
葛开阳拉横幅讨债
行为合法吗?
剧情:为追讨债务,葛开阳与好友陆心颖(孙安可 饰)到对方工厂门口拉设“欠债不还,生意要完”的横幅,联系媒体报道,并向周围路人和员工发放印有“不要进这个黑心厂”等内容的传单。那么,二人的讨债行为合法吗?
说法: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若采取非理性方式追债,可能维权不成,反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得不偿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剧中,葛开阳和陆心颖在工厂门口以拉设横幅、发传单、请媒体等方式追讨债务,内容带有明显的贬损性质,可能导致对方工厂名誉受损,构成名誉权侵权。
此外,若二人的讨债行为干扰了工厂正常经营或扰乱公共秩序,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根据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焦点4
付玉东公司造假宣传
需负什么法律责任?
剧情:付玉东与好友合伙创办了一家化妆品公司。公司以“付博士”为宣传点,编造了一个产品故事:付太太是敏感肌,恰巧付博士是化学博士,又在美国大型日化企业担任首席研发官,付博士决定带领企业团队生产一款适合亚洲人肤质的明星产品,还特意安排演员假冒付太太一起拍摄宣传片。因该故事为不实内容,付玉东原本拒绝拍摄,但经不住压力,最终同意了拍摄。那么,该公司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说法: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剧中,该公司拍摄的“付博士”宣传片虚构研发背景、假冒人物身份,属于隐瞒事实真相,以编造、伪造、虚夸等手段所做的不实商业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此外,因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构成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焦点5
剧情:付玉东公司造假宣传化妆品,如果消费者遭遇了虚假宣传,该如何维权呢?
说法:若遇到虚假宣传,消费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直接与经营者或商家进行协商和解;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调解组织开展调解;收集产品购买凭证、虚假广告宣传截图或视频、产生的相应损害结果等证据,载明投诉要求、理由及相关事实依据等内容,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有关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经营者相应责任。
(杭州上城区司法局、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法院、中国艺术报)
遭遇虚假宣传该如何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