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何丹莹/文
见习记者 江端/图
新年伊始,福建省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落地按下“加速键”。福州推出产检医保“零自付”,厦门实行普惠托育再降费,宁德提高分娩报销比例,一系列关乎家庭“钱袋子”的生育政策福利接连兑现。
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持续完善社保网络,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完善生育保险制度,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落实育儿补贴、生育休假制度,发展普惠托育和托幼一体化服务。省两会期间,如何让生育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更精准、更系统,也成为省政协委员们建言献策的焦点。
生育“礼包”
在全省多地多点开花
2025年8月,我省出台《关于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构建了覆盖婚恋引导、生殖健康、生育保障、育儿支持、儿童教育等环节的“十大措施”政策框架。2026年,地方层面的配套措施迅速跟进,呈现出精准发力的特点。
福州市着力于前端减负。自1月1日起实施的医保新政,核心是让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产检时,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支付部分降至零元。这在全国范围内属于领先探索,直接回应了孕期家庭对医疗费用的关切。
厦门市重点解决“带娃”难题。作为全国首批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厦门此次出台《巩固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的若干措施》,通过真金白银的奖励引导托育机构降低收费。政策明确,对开设乳儿班、托小班的机构给予每月人均近千元至两千余元不等的奖励,并要求机构同步降低收托价格,目标是使普惠托育服务平均收费再降30%,低龄托班降费50%以上,并扩大社区“爱邻护幼”公益服务点覆盖。
宁德市的举措则聚焦于分娩环节的保障升级。通过调整基本医保政策,将住院分娩报销比例全面提升,其中城镇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医院可达100%报销,进一步筑牢生育保障的安全网。
日前,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当前政策体系已贯穿孕前、孕中、产后: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项目、分娩镇痛服务已纳入医保支付;生育津贴推行“免申即享”;依托“出生一件事”联办,新生儿可实现“出生即参保、待遇即享受”。一条清晰的生育保障链正在不断完善。
省政协委员孙蓬明:
破解系统瓶颈,推动责任共担
省政协委员孙蓬明表示,提振生育率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仅靠经济杠杆,必须同步破解观念、责任、资源分配等深层次社会瓶颈。
孙蓬明认为,育儿责任在实际生活中仍主要落在女性身上,为促进家庭内部责任共担,他建议可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引入“1/2职位”或“1/3职位”等灵活工作制模式,并大力推动和落实男性陪产假、育儿假,通过制度设计激励男性更多参与家庭育儿。
公共服务均衡配置也存在难点。孙蓬明说,城乡和区域间在优质教育、医疗、托育资源上的差距,是抑制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我省南平、三明、龙岩、宁德等地市,资源的相对匮乏与人口发展的压力并存。他呼吁,政策应重点向这些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儿童照护、基础教育等设施建设,缩小公共服务差距,让家庭无论身处何地都能获得基本支持。
此外,孙蓬明还建议在我省数字建设基础上建立“综合的家庭需求评估系统”。通过数据平台记录和追踪家庭在育儿方面的基本情况与具体需求,从而为不同状况的家庭(如多子女家庭、有残疾儿童家庭等)提供定制化的政策支持或服务链接,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提升支持的精准度和有效性。
省政协委员兰志红:
优化税费政策,强化精准激励
省政协委员兰志红认为,当前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存在覆盖面不广、力度有限的问题,亟待从“普适性”向“精准性”升级。
兰志红建议,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进行结构化改革。现行每年6万元的固定减除费用标准,并未对生育行为和多子女家庭进行针对性设计。她提出可探索实行与孩次挂钩的累进式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方案。例如,第一孩按每年2.4万元标准扣除,第二孩提高至3.6万元,第三孩及以上可达5万元。同时,对残疾儿童家庭,额外增加辅助康复费用扣除,更直接地补偿多孩家庭的边际成本,实现精准激励。
其次,呼吁设立独立的“生育医疗费用专项扣除”项目。尽管目前部分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医保报销,但仍有不少自付项目。她建议将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康复以及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等关键环节的合理自付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此外,还建议扩大托育服务的税收优惠覆盖面。将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经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托育机构及从业主体,无论其组织形式如何,以全面降低行业运营成本,最终惠及终端家庭。

